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出台 反洗钱将有具体措施
日期:2007-06-19
作者:国际金融报
阅读:1,418次
为规范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央行于6月15日发布了《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推出为我国织就反洗钱网踏出“务实”一步。
《管理办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总部,以及认为应当由其直接检查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央行分支机构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以及上级行授权其现场检查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何韧认为,相较于央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以及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规章来说,《管理办法》是一个较为具体的实施措施,之前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都比较宏观,基本上都是从建立健全法律体制的角度来考虑的,但该办法确较为微观地强调了央行以及央行的派出机构对金融机构的具体监察行为和职能,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除银行等金融机构外,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被列入了检查范围。
央行曾于去年4月下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保险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征求意见稿)》,同时界定了银证保共59种可疑类交易。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内部也出台了针对反洗钱的相关管理办法,这反映了洗钱活动在不同领域一个新的扩展趋势。
据业内人士透露,近期在期货行业举办的高管培训中,反洗钱首次被纳入培训内容。在一般人的概念中反洗钱的重灾区一直集中在银行业,而证券、期货、保险行业的反洗钱状况一直不是很透明,此次将它们纳入现场检查范畴,有利于对该领域企业的监管。
根据《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洗钱执法部门负责反洗钱现场检查。同时,在整个检查过程还附带了《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等12个附件,需要在每个检查环节填写不同的表格。
“这表示央行力图通过《管理办法》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反洗钱监管流程。”何韧进一步解释,此次《管理办法》所附的12个附件较为规范的整理出了一套检查监管流程,央行以及央行派出机构可以依法行政,而金融机构也必须按照规定流程,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