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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律师首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日期:2008-07-28     作者:霍红    阅读:2,005次
        “我已经填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到相关部门,正在等待答复。”7月27日,沈阳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洪祥告诉记者,他已于7月24日向市建委申请,希望公开近五年来对未经竣工验收、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而擅自入住违法行为的监管情况。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沈阳市由个人向行政机关提出公开申请的首个案例。

今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依据《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两种:政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其中,“依公民申请公开”是指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特殊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要求公开没有在网上或其他途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此,沈阳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给申请人详细的答复。

申请方式:

市民可到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www.zwgk.shenyang.gov.cn)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获取信息方式等,通过网上、书面等形式递交到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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