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讨论通过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研究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
会上,梁保华指出,法律法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省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履行好立法职责,提高立法质量。地方立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法律保障。立法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地方特色,突出促进科学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保障民生方面的立法。要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对不适应形势发展、不符合客观实际以及与修改后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立法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扩大有序的民主参与,使我们的立法更加切合省情、更加符合民意。
梁保华强调,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省有机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增强实效,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柏苏宁、张艳、赵龙、丁解民、朱龙生,秘书长仇中文,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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