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开 庭审对象原系瑞安市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洪某。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至2002年期间,被告人洪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计项目的承揽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311000元。公诉方指控称,洪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市纪委宣教室主任黄忠波称,这次庭审旁听是今年该市第三次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活动。这种直观式警示教育深受党员干部欢迎,每次庭审要求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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