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标准将强制适用于2008年7月1日以后签订制造合同的所有500吨以上船舶的专用海水压载舱和150米以上散货船的双舷侧处。如无建造合同,则2009年1月1日以后铺设龙骨的船舶,或2012年7月1日之后交船的船舶都必须符合该标准。新规中对船厂影响最大的条款是关于合拢后表面处理的规定。该条款迫使船厂必须在短时间内提高造船精度,确保合拢后钢板表面的破坏区域不大于总面积的2%,这给国内成长中的船厂带来较大挑战。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