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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应邀出席施工企业营改征政策研讨会

    日期:2012-11-20     作者: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    阅读:5,676次

近日,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王凌俊律师应邀出席了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组织召开的“关于贯彻执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研讨会”。本次会议邀请了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共同就“营改增”后施工企业的税赋、财务记账、造价计价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在会议中,与会代表反映了各自企业在执行“营改增”政策时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包括在外地非试点城市施工时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在混凝土、砂石采购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税制改革对造价、招投标产生了重大影响等。王凌俊律师则结合各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了两点看法:第一,对于“营改增”政策的贯彻,可以边执行边调研,针对施工行业的特殊性设置更符合实际的可抵扣项目,比如将施工企业的劳务、人力成本以及相应的保险费考虑进去;第二,是否可考虑降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把一些小型却数量庞大的材料供应企业纳入其中,将整个行业增值税征收的上中下游打通,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的因素,促进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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