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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将建执法责任制

    日期:2007-11-21     作者:王海燕    阅读:1,242次
    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本市公安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市公安局正着手建立上海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已梳理确定全局行政执法主体61家,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上海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制体系的框架。会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11月28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讨论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关于召开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方案的修改内容》的议案,关于本市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报告,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本市2007年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2007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有关部门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情况的报告,决定书面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健全与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的评价意见,决定将复函一并书面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公开向社会征集2008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建议议题的公告(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周禹鹏、刘伦贤、厉无畏、张圣坤、胡炜、王培生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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