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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否认处方管理办法有害药企竞争

    日期:2007-06-12     作者:郭晓宇    阅读:1,257次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起施行。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认为《处方管理办法》有害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个误导。
毛群安说,《处方管理办法》主要是规范医务人员的处方行为。我们要求用通用的或者是规范的、习惯的药品名单开具处方,同时规定医院对同一种类药品的采购数量,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商业贿赂行为。医院购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是按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购进的。
毛群安表示,加强医院的药品管理,限制医院对同一种药品多个品种购进,这不会影响医药企业之间的正常竞争。实际上,目前医药企业之间的低水平重复生产所引发的恶性竞争问题,想通过医院同时对同一类药品同时购置多种来解决是不现实的,而且可能引发医药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作为一个医疗机构购进药品主要是为了临床医疗使用,选择哪些品种是根据临床需要来确定的,而且医疗机构还必须考虑尽可能减轻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所以,我们认为,说《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利于医药企业之间的竞争是一个误解,也是一个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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