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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市场规制与法律论坛——互联网与广告治理”研讨会

    日期:2019-11-19     作者: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

         2019年11月1日,由市律协、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创新与规制法律研究中心承办,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市场规制与法律论坛——互联网与广告治理”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廖凯原法学楼举办。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数十位嘉宾针对“互联网与广告治理”进行了主题演讲,并同现场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会议致辞及主旨演讲环节由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创新与规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剑主持。市律协副会长邹甫文首先作开幕致辞,她指出市场规制法律研究与实务的重要性,并代表市律协向各位专家和各界同仁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讲席教授孔祥俊随后致辞,他认为本次会议角度独特、很有意义,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会议第一阶段的主题为“互联网治理的法律与政策”,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创新与规制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剑主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韦浩、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研究总监杨海宁、美团点评监管与发展事务部高级总监吴宇飞、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春林作主题发言。韦浩介绍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立法情况,指出立法中应该秉承的原则,并提出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进行细化规定的见解。杨海宁从消费者的角度,分析了当下互联网竞争的状况,特别涉及很多相关法律条文的适用分析。吴宇飞以外卖行业为例,指出供给侧数字化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分析了平台竞争中多边属性带来的特点,并强调应该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监管。黄春林分析了数据爬虫技术的分类和法律属性,并指出民事救济是数据反爬的主要救济路径。随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张陈果、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利明就上述演讲内容做出了精彩的点评与回应。多位与会嘉宾在自由讨论环节展开了热烈且深入的探讨。
       会议第二阶段的主题为“广告治理的法律与政策”,由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小丰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处副处长邬立军、联合利华中国区总法律顾问李磊、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士海作主题发言。宋亚辉指出中国现行法对互联网广告的规制是线下模式在线上的照搬适用,需要区分网络广告类型对规制体制重建主体-行为-责任体系,最终形成网络平台参与的协同规制体制。邬立军指出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存在的共性导致执法中的障碍,并分析了区分二者的重点在于区分什么是宣传,最后分享了界定虚假广告的经验。李磊分析了广告法修订的积极作用,并重点从五个方面分析了部分过于原则化条款带来的困扰,最后提出了解决之策。张士海结合一些案例提出了界定商业广告的观点,并从立法目的、判断方法和禁止必要性三个角度,分析了广告绝对化用语禁止的法律问题。随后,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峥、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炜就上述演讲内容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在自由讨论环节中,多位实务界人士结合自身经历提出问题,嘉宾们的回应与交锋使会场气氛到达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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