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第一旅游大案又起波澜
日期:2001-06-18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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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中天旅行社向朝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消此行政处罚决定。
2001年2至3月,北京市旅游局就357名游客投诉北京中天旅行社于春节期间组团收取游客近百万元旅游款却没有提供旅游服务的事件作出了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北京中天旅行社赔偿投诉者旅游款及违约金,停业整顿3个月,并全额划拨北京中天旅行社10万元质量保证金以赔偿旅游者损失。
北京中天旅行社向国家旅游局提起行政复议,国家旅游局维持了北京市旅游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天旅行社在起诉状中认为,造成游客投诉事件是马某等人的诈骗行为,此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中天旅行社与马某等人的行为无关,不应对马某诈骗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北京市旅游局超越职权、处理程序不当,事实认定不清,因此请求法院撤消北京市旅游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