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潘基文祝贺《东盟宪章》签署

    日期:2007-11-21     作者:刘历彬 王湘江    阅读:1,049次

    

    11月20日,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左五)把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好的《东盟宪章》交给东盟秘书长王景荣(左六)。当日,东盟10国领导人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这是东盟成立40年来第一份对各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在东盟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华社记者黄本强摄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20日发表声明,对《东盟宪章》的签署表示祝贺。

    潘基文说,东盟各国领导人在推进一体化建设、加强相互间合作方面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满足了该地区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需要。他重申,联合国将继续与东盟携手合作以应对时代的挑战。

    参加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的东盟成员国领导人20日在新加坡签署了对东盟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东盟宪章》。它是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对所有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