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明起正式实施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着国计民生的《物权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首次明确了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
《物权法》分5编19章247条,内容大到山脉、草原、江河湖海和地下矿藏的归属,小到居民住宅的停车位、电梯、水电管线的归属和维护。其中涉及房屋产权、物业管理、业主权利、相邻关系等民生热点,桩桩关系着百姓的生活。对于个人而言,明确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保护阳光权;小区车库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需要。
新物管条例明确业主权利
与《物权法》同日实施的新《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赋予了业主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权。业主表决人数从过去2/3降到1/2,只要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大大提高了业主在决定小区事务中的自主性。尤其对于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人数上的变动,为业主更换不满意的物业公司提供了便利。新条例实施以后,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将成为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一个正式监督部门。
擅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罚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活动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以及公安机关的职责,规定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条件、安全许可制度以及安全保障措施。
该条例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作出明确界定。所谓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条例规定,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酒后请勿驾驶”警示上酒瓶
下个月再到超市买酒,您就会从酒瓶上发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劝酒警示语,这是因为《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这是国家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此外,《通则》还规定,酒瓶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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