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教授巩献田和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等人在“两会”(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会议)前上书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要求尽快制定《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并随信提交了他们拟出的《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草案)》。
这一建议得到了化学工业部原部长秦仲达等50多名退休高官和学者的支持。虽然巩献田等人以反对《物权法》而被人戴上传统“左派”或“保守派”的帽子,但他们要求公开官员财产的建议得到舆论的普遍支持。人民网的调查显示,90.1%的人认为有必要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
中国官方早在1995年和2006年就发布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官员收入必须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但这些规定并没有要求官员申报个人财产,而且申报只交给组织部门参考,并不向社会公示。因此,大多数官员在申报时只是填上自己的基本工资,走走形式了事。
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大学教授王全杰几天前在一次网络访谈中建议官方尽快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改为财产公示制度”。他认为,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局限性太大,只有财产公示,才能真正让监督权利回归民众,让大家都能够看到官员透明的收入,才是防止官员腐败的最有效途径。
王全杰透露,人大常委会曾邀请他列席常委会,并发表有关党政官员的财产申报列入《公务员法》的看法,他的观点赢得了大多数常委的赞成,但由于种种原因,阻力还是很大,他的建议最后还是没有列入《公务员法》。
北京有关学者对本报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难以实施,主要原因就是财产与正常收入相符的官员恐怕属于少数。官员及其家属的财产一旦向社会公布,他们申报的收入与实际生活水平之间的巨大差异就可能暴露在公众面前,势必严重冲击干部队伍的稳定。
不过,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中国要从源头上治理官场腐败,必须引入国外行之有效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曾说,“中国公务员无须申报家庭财产和收入,是一个很大的法律缺口。中国官员的不当获利在法律上就要比其他国家的官员宽松,这会纵容贪赃枉法风气盛行。”
按照巩献田、李成瑞等人拟出的《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草案)》,官员应申报的财产包括本人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和子女及其配偶的全部财产。全部财产包括土地、建筑物以及附着其上不可分割的物等不动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期权,汽车和其他贵重用品、饰品和字画、古玩等收藏品,以及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其他动产;官员和其家属及另立家庭的子女及配偶参与的所有金融活动和不动产交易,都须实行实名制。
《华商报》引述巩献田说,“草拟的法案有意突出‘公布’,强调将申报人申报的内容分别在全国性、本部门、本地区的互联网上和其他大众媒体上公布,让广大群众‘雪亮的眼睛’进行监督。”巩献田强调说,他们这个建议和上次反对《物权法》的性质不同,“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公布法案,不管对方是什么立场,大家都是支持的。”
《燕赵都市报》昨天发表评论说,官员财产公布,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对官民权利失重的平衡,官员既然掌控着公权力,就必须财产公布,否则何以让公众监督?
《华商报》引述巩献田说,“草拟的法案有意突出‘公布’,强调将申报人申报的内容分别在全国性、本部门、本地区的互联网上和其他大众媒体上公布,让广大群众‘雪亮的眼睛’进行监督。”
巩献田强调说,他们这个建议和上次反对《物权法》的性质不同,“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公布法案,不管对方是什么立场,大家都是支持的。”
《燕赵都市报》昨天发表评论说,官员财产公布,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对官民权利失重的平衡,官员既然掌控着公权力,就必须财产公布,否则何以让公众监督?
《华商报》引述巩献田说,“草拟的法案有意突出‘公布’,强调将申报人申报的内容分别在全国性、本部门、本地区的互联网上和其他大众媒体上公布,让广大群众‘雪亮的眼睛’进行监督。”巩献田强调说,他们这个建议和上次反对《物权法》的性质不同,“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公布法案,不管对方是什么立场,大家都是支持的。”
《燕赵都市报》昨天发表评论说,官员财产公布,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对官民权利失重的平衡,官员既然掌控着公权力,就必须财产公布,否则何以让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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