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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晚报:人社部“乌龙年报”不能一笑而过

来源:郑州晚报     日期:2011-03-31         阅读:2,766次

有网友报料称,人社部官网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报”期限竟然是“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落款时间却为“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2009年年报和2010年年报几乎一字不差。接到记者询问后,人社部网站迅速将俩“乌龙年报”撤下。该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声明称,由于技术失误,导致页面有误。(3月30日《法制晚报》)

“乌龙年报”失误的究竟是啥“技术”?

人社部信息公开年报的低级“失误”,在于更改日期时太不负责任,将“2009”改成“2010”本来工作量很小,可是偏偏还漏改了好几处,以至闹出“乌龙年报”的笑话。

这次人社部的解释很奇怪:由于技术失误,导致页面有误。看样子,这是一个关于电脑技术的“专业话题”,可公众不明白的是,改日期没改齐全,究竟是基于怎样一个“高端技术”?这里面是否果真全是技术惹的祸,而全无人为因素的掺杂?

显然,笼统而模糊的“技术失误”说,是无法将“乌龙年报”解释清楚的。倘若真是“技术失误”,至少也该告诉公众是怎样一个“技术失误”法,导致“乌龙年报”失误的究竟是啥“技术”。在未得到可以信服的回答之前,公众有理由将“乌龙年报”理解成一个恶劣的年报照抄丑闻,是典型的人浮于事和极度的敷衍塞责。

网友质问的好:错还错得如此没有技术含量,连日期都能抄错,未免也太没有责任心了;都能错到这般程度,只回应是个“失误”难道就可以万事大吉吗?总而言之,“技术失误”是搪塞不了“乌龙年报”的,人社部应该还公众一个诚实的说法,给社会一个真挚的道歉。(舒圣祥)

如何避免“乌龙年报”再次上演?

必须正视的是,要实行信息公开,对于正处于探索阶段的权力机构而言,固然需要极大的勇气,当然更需要底气。作为有敷衍嫌疑的“乌龙年报”,恐怕更多的是缺乏这种决心和勇气。或者说,从观念上而言,有些部门恐怕缺乏足够的重视,只是被动地公开,而非主动地要公开。这还仅仅是工作性总结的公开,如果涉及公费支出、官员信息的公开,恐怕更为不易。

缺乏重视,不够主动和富有诚意,这无疑是信息公开实现的短板之一。此外,“文风”恐怕也是影响信息透明的掣肘原因之一。在官场生态中,官员话语的平民化,已经成为近些年来官话体系转变的新风尚。话语表达方式的转变,无疑为准确明了地传播信息提供了便利。但这只是口头上的转变,文本上大多数依旧是官样文体。人们接受政府公开的东西,很多时候都是从冗长空洞的文本中寻找有用的信息。

从网友发现的人社部“乌龙年报”来看,民众对于官方信息的公开还是很关注的。因而,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应该尊重传播规律,告知公众最重要的信息,政府公开的信息不但要让公众看得到,而且能够看得懂,这也是信息公开实施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而这一点的实现,关键还是在于公开信息的有关部门的决心和勇气,否则,空洞冗长且模糊不清,甚至出现复制雷同的信息在所难免。

政府信息公开,已是大势所趋。能够公开到什么程度,能否让阳光照射到每个角落,需要经历博弈和探索的过程。但是,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必须认识到这是不可逃避,更是不可悖逆的潮流,从而引起重视,在落实的态度和方式上不敷衍、不糊弄。也只有这样,“乌龙年报”的闹剧才能够避免再次上演。(时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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