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案虽然胜诉比例不断提高,但仍存在无书面劳动合同、农民工不懂法、请不起专业律师等三个难题。为此,市一中院法官建议,要畅通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建立专业法律援助人员库。
据统计,一中院2005年、2006年分别受理涉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82和108件,占所有相关案件的6.1%和7.1%;而2007年,在劳动争议案件收案量整体下降的情况下,仍受理103件农民工案,占比重为8%。
法官调查发现,农民工和用工单位在书面劳动合同上的签订率非常低,仅为13.3%。由于他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平时不懂得留存能够证明自己权益的相关证据,在权益受侵害时,也不懂得及时通过合法手段提出请求,往往导致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有8.7%的人因此败诉。此外,由于农民工没有经济实力,导致其接受专业法律服务的比例较低。
法官建议,可依据相关规定,尝试参照刑事诉讼中的指定律师作为特殊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思路和机制,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体指定法律援助。如由司法机关与律师协会等制定相关办法,建立专业法律援助人员库,根据案件情况,选定成员为无力聘请律师的农民工提供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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