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协代表团出访韩国
日期:2007-06-15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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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代表团参加第十六届交流会与首尔地方辩护士会部分人员的合影
2007年6月3日至8日,北京律协代表团一行16人出访了韩国。本团以金莲淑副会长为团长,团员包括协会理事、宣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刘子华、监事张黎、宣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原伟、外事委员会委员赵维、企业破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吴建平、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强、国际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杜宝成、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柴志伟、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凤成、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煜、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韩琦燕、徐波律师事务所徐波、坤宇律师事务所肖焕坤、协会党办乜青和翻译魏顺香。 出访期间,北京律协与首尔地方律师协会共同召开了第十六届交流会议。会上,北京律协监事张黎律师做了题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情况报告》的发言,首尔地方律师协会总务理事黄龙焕律师做了题为《首尔地方律师协会委员会制度介绍》的发言。代表团还先后拜会了首尔地方辩护士会、大韩辩护士会、大法院行政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和两家律师事务所,了解了法院的审判制度、案件的管辖范围,以及聘请律师等情况,并分别就有关机构的职能、运作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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