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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出台新规 法官出错扣满40分将“下课”

    日期:2007-09-04     作者:北京晨报    阅读:1,437次
    重庆市五中院发布《案件差错追究办法》,法官出现差错将被扣分,扣分超过40分将被直接开除出法官行列,终身不再从事审判工作。其中规定,判决书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用错一处扣1分;法律文书表述出现歧义一处扣5分;明显滥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一次就扣41分。

    重庆市五中院研究室冉主任介绍,该院成立半年来共审结1.1万件案件。通过评查,发现法官在审判文书中有错别字出现,有的错别字出现在审判文书的关键位置,有可能引起歧义。

    重庆市五中院认为,要保证每份判决书质量优秀,必须进行学分式的考核办法,为此出台了《案件差错追究办法》。办法共60余项,对审判各环节制定了详细的评分标准。法官的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评分不及格的法官,将被调离审判岗位,也就意味着被清除出法官队伍,法官的职业生涯就此结束。

    立案环节共有12项扣分标准。送达诉讼文书不准确、不及时一次将被扣15分。对于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的当事人,该减的不减,不该减的减了,法官将被一次扣10分。在执行环节中,如果采取执行强制措施不符合规定,就算执行成功,也要被扣5分。

    据了解,以上规定都是为了尽可能地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我们欢迎市民、当事人对判决书中的错别字进行纠错!”冉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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