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律师工作动态(12月份)
日期:2004-12-30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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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虹口区司法局召开2004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司法局党工委书记彭纪(火昆)、副局长徐素娣、林德恩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议由彭纪(火昆)书记主持。
副局长徐素娣做工作总结,她首先肯定了区法律顾问团自成立一年来,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在为区政府排忧解难、出谋划策、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同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2005年工作打算。
在研讨会上,律师们围绕主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顾问团律师例会,互通信息、业务交流,发挥群策群力作用。
二、根据区长的分管部门来划分律师顾问工作小组,开通区长电子信箱,及时了解掌握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并确定政府办或法制办联系人,明确顾问工作小组的服务对象和范围,以便上下沟通,主动服务。
三、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1、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小组,由顾问团中选配4名律师组成;2、开辟“绿色通道”减少中间环节,区长与工作小组成员之间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工作小组成员提供24小时服务;3、建立处置突发时间工作制度,切实保证预警机制得以落实,确保依法处置、规范行为、讲究实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建立重大决策事先评估制度。政府或部门在重大实习拿过决策之前,由政府顾问团先前进行认证评估,提出法律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真正发挥顾问律师智囊团作用,为政府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五、政府顾问团要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包括参加政府各种重要的经济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发挥律师自身特点的优势,积极招商引资,共同为虹口区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最后,彭纪(火昆)书记指出:司法局要加强管理和协调、调动每位律师的积极性。我们顾问律师要有高度的责任港,在新的一年里,要前瞻性、突发性与经常性、主动性相结合,为政府服务好的同时,要多关心社会服务,一年里要多做几件有影响的事,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