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难执行,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难题。民间把官司赢了,却拿不到钱,叫做“法律白条”。2005年以前,铜川市执行积案高达1162件,标的1.7亿余元。由于案件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使法院形象大受影响,当事人极为不满。铜川市是一个典型的老工业城市,大多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比较差,对经济类案件大部分没有执行能力,使得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对一些能执行的案子,在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产生冲突时,又使法院执行陷入两难的境地。铜川市委、市政府对法院的执行难给予了极大地关注和强力支持,将其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专门就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支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清理执行积案。市委书记吴前进明确表示,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要积极支持法院的工作,不得干扰和影响案件的执行。
为了确保案件执行不再纸上谈兵,防止“法律白条”越撕越多,铜川市委政法委会同法院排查出具有履行能力的556件积案,逐案分析,一案一策。在操作层面上,铜川市建立了由政法委牵头、财政局、国资委等17个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法院执行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会诊,由相关部门共同努力,限期执结;与此同时,实行领导包抓案件,突破重点案件的分工责任制。陕西煤炭建设公司管件设备厂原销售员刘某与本厂劳动纠纷案多次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刘某多次进京上访,在市委书记吴前进的重视和督办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工厂一次性支付刘某2.7万元,使这一老大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对于一些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当事者,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强攻硬上,而是积极协调,分步执行,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维护了社会稳定。2005年,四川石油天然气公司申请执行铜川燃气公司工程款本息77万元。当时铜川燃气公司刚刚成立,没有履行能力,如果强行执行,燃气公司就会立刻陷入困境,还会影响全市的生产生活。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当最后一批履行款支付到位后,四川天然气公司负责人感慨地说:“在我们所打的几十起外地执行案件中,铜川的执行是最好的,不但要回了本金,还要回了利息。”
说起法院执行难,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云龙感触颇多。他说,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协调,使法院执行工作不再“孤掌难鸣”,也是破解执行难的有力保证。到今年7月12日,铜川市两级法院共执结积案805件,标的10431.35万元,执结率达69.28%;执结2007年新收案件168件,执结率50.91%,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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