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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9月1日起实施 月入6000元者月少缴个税330元

    日期:2011-08-31         阅读:4,441次

    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记者何雨欣、侯雪静)9月1日,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距等也进行了调整。

    根据财政部此前的介绍,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相关专家表示,对纳税人而言,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普遍的降税,税率结构等的调整意味着部分的降税,新个税法实施能起到有效降低税负的目的,而受益群体除了较低收入群体外,还包括中等收入群体。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在排除‘三险一金’后,比如刘女士每月的工资是3300元,新个税法实施后,工薪部分每月将不用缴纳个税,每月少缴个税105元,全年少缴1260元。”

    “再比如,在排除‘三险一金’后,王某的月工资为6000元,每月需缴个税475元,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需缴个税145元,每月少缴330元,全年少缴3960元。”高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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