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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出台

    日期:2007-10-17     作者:黄丹彤    阅读:1,141次
    《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正式出台。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全省将从今年开始对21个地级以上市、120多个县(市、区)的党政一把手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职领导的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进行考核,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考核指标体系中设定5个否决性指标,其一项不达标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据悉,本次考核重点考察党政领导重视基础教育的程度,每年有否专题研究教育工作、每年有否为教育办几件实事、有否发生贪污截留克扣挪用挤占各种教育经费和违规向学校乱收费情况。

每次考核结束后将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省教育督导网和新闻媒体上公布结果,并对存在有任何一项否决性指标的地区予以曝光。考核结果将作为表彰奖励、干部任用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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