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已于2006年4月26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迎接规定的实施,同时结合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经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法宣办和市律协决定,于7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大型义务宣传咨询活动。

7月1日上午9:00-11:00,市律协法律援助与社区建设研究会委员廖佩娟、浦泽幸、李鸿、毛国平、陈东风、李东方、吕琰律师和市律协徐晓青副会长、刘小禾副秘书长冒酷暑在徐家汇公园为农民工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受到市民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