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规定了特定区域内不能设置户外广告,包括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及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市政府明令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风貌建筑保护区、风貌建筑及保护性、标志性建筑;异型楼顶或坡屋顶;透视围墙、铁艺护栏围挡;沿街商铺门窗;各类涵洞内、桥梁下等。
此外,还设定特定区域内限制设置户外广告,包括外环线以内区域大型占地广告;中心城区广场、绿地及周边三十米范围内各类广告;中心城区主干道路两侧绿地及隔离带内占地经营性广告;中心城区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等。另外,一般、临时门店牌匾设置各有规范。该《办法》还对户外广告塔以及利用公交站牌、路名牌、电话亭、报亭、报栏等市政公用设施设置内光源户外广告灯箱的规格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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