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在遇有涉法类信访事务时,律师根据信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的要求,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信访接待,提出法律意见,为平息矛盾,引导上访群众依法解决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共参与6起涉及200余人次。二是与检察机关建立了介入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制度。规定检察机关遇有涉检涉法信访时,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安排律师介入,律师与检察机关共同接待、处理信访事务。三是派驻一名援助中心律师常驻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为来访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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