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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恪守职业精神 彰显律师本色

    日期:2012-02-08     作者:沈轶伦    阅读:7,458次

唐  勇
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律师协会 八届、九届理事会 理事
上海市律师协会 静安区律师代表团 团长
上海市律师协会 静安区工作委员会 主任
上海市律师协会 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副主任

他,是上海市律协八届、九届理事会理事,同时担任着上海市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静安区律师代表团团长、静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区司法局律师党委委员等职;
他,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并两次获得“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三等功)”称号,他还是上海市静安区“第六批优秀中青年拔尖人才”、“静安区先进(生产)工作者”;
他,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在个人获评“静安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同时,他领导的律师事务所更成为静安区司法局系统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并以出色的综合业务能力,获评“上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
他,就是唐勇律师。
1986年10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唐勇律师在2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以诚信、专业、高效的执业精神,树立起一名优秀职业律师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形象。

精湛业务技能  助力上海世博

上海世博会召开前夕,浦东新区政府承担着两项世博配套的重大工程项目,一项为“中环线浦东段”,另一项为“浦东国际机场北通道”,两个项目共计需向银行融资人民币130.79亿元。
作为这两个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全部的融资和建设任务。为及时、合法、有效地获得银行贷款,尽快完成这一重大世博配套工程,浦发集团决定聘请唐勇律师作为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由其组织律师服务团队,全面参与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国开行、农行等在内的20余家金融机构所进行的银团贷款谈判事务。
世博配套项目,容不得半点疏漏与马虎。当时,上海世博会召开日期已一天天临近,而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仅需审阅和起草的法律文本就不计其数。期间,律师还需要根据与数十家银行一轮轮谈判的情况,准确、及时地对相关法律文本作出新的调整与修订。
时间紧迫,重任在肩。
接受委托后,唐勇律师领导律师团队,开始日以继夜地工作。他组织律师参与各项谈判和会议,针对包括项目的合规性,项目的担保,银团贷款中的单项贷款合同起草所有法律文本并审核每一项合约条款,全面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作为项目的主导律师,唐勇律师更在工作中准确地把握住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利用委托人在项目中不断变化的地位进行谈判和协商,进而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很好地把握住了项目进度。
一次次挑灯夜战,一个个不眠之夜。唐勇律师和他领导的团队,以这样的工作精神换来了振奋人心的“回报”:在律师的积极努力下,经过反复多轮谈判和磋商,整个项目从启动到完成巨额放款仅历时3个月!这在当时贷款市场受银根紧缩政策影响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无疑是一个成功典范,很快便传为业界佳话。
唐勇律师及其领导的工作团队,正是通过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忘我的工作精神,为上海世博会的顺利召开贡献出了职业律师的力量。正是有了此项目的成功,之后该集团15亿元企业债券的发行仍然委托了唐勇律师团队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事实上,不仅仅是世博法律服务。作为目前主要业务集中在公司法律服务领域的执业律师,多年来,唐勇律师始终因其一流的服务和专业水平深受客户信任与尊重。
早在作为全国首例上市公司(原申华股份)董事长诉公司总经理侵权案件代理人的时候,唐勇律师便以其精湛的业务技能,在公司公章、执照等被总经理控制的情况下,代理董事长进行了诉讼,最终使其合法、有效地重新控制了上市公司。后来,这起在当时影响全国的重大案件,被改编成长篇纪实性文学作品《申华事变》,广为传播。

出色刑辩能力  经典不胜枚举

其实,在许多百姓心目里,唐勇律师不仅是一名出色的公司法务律师,更是位一流的刑事辩护律师。他的辩护不仅思路清晰,表达准确,而且反应敏捷、口才出众,同时绝不狡辩、滥辩,或是哗众取宠。
在刑事辩护领域,他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同样广受同行、公诉人和法官的一致好评。2010年,唐勇律师还因此被聘为浦东新区检察院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的评委。
唐勇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的经典案例,不胜枚举。比如,迄今他已成功为七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被告人作了无罪辩护,其中5名被告最终被无罪释放(包括:1、蔡××贪污案;2、陆××诈骗案;3、奚××侵占、挪用资金案;4、孙××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5、徐××偷税案),另外2名被告人的主要犯罪指控被法院直接判定无罪(包括:1、叶××贪污案;2、徐××职务侵占案)等。
2008年12月,在上海颇有影响的浦东原首富周晓弟伤害案中,唐勇律师接受第二被告人徐建刚(公司总经理)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当时,徐被指控三项罪名,其中最重的一项指控认定徐建刚侵占公司资金644.5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这一指控成立,徐建刚仅因此罪名就应处10以上有期徒刑。接受委托后,唐勇律师尽心尽责地展开了认真细致的工作。期间,他会见被告人十余次,调查证人5人,并被法院特许会见第一被告人周晓弟,取得了关键证言。最终,在唐勇律师的成功辩护下,该指控被一审法院直接判定无罪。
2006年6月,唐勇律师为凌剑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辩护同样堪称经典。当时,案件公诉人求处被告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接受委托后,唐勇律师从因果关系入手分析案件,指出被害人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所引发,与被告人的加害行为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定被告人凌剑锋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是由于多年来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突出,在刑事诉讼实行“抗辩式”庭审方式试点工作中,唐勇律师被指定为由浦东新区公、检、法、司共同组织实施的“抗辩式”模拟法庭的辩护律师,为以后全面铺开的“抗辩式”庭审工作作出了贡献。

恪守职业道德  表率律师风范

在法官和公诉人眼里,唐勇是为数不多的坚持在所有刑事案件中身穿律师袍出庭的律师之一;
在案件当事人记忆里,唐勇是绝不收取聘请律师合同以外任何钱物,恪守律师职业纪律和道德的值得信赖的大律师;
在经济纠纷委托人印象里,唐勇是从不挑词架诉、乐于积极调解纠纷的专业而亲切的法律人;
而所有这些作风,在唐勇律师自己看来,却是身为执业律师的基本操守和工作风范。
说起坚持身着律师袍出庭的原因,唐勇律师认为,职业律师不仅应该在工作中和出庭时做到西装革履、着装整洁,而且在程序严谨的刑事案件中着律师袍出庭,更是一种职业律师风范的体现和对法庭及法律的尊重。
在唐勇看来,执业律师的风范,还体现在对律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恪守上。在办理徐清义挪用公款罪的案件中,由于唐勇律师成功辩护,将挪用公款罪辩成了挪用资金罪,并将公诉机关未予认定的自首经辩护后被法院认定为自首,结果被告人被判缓刑。被告人获释后,感激涕零,带了5万元现金特来向唐勇律师表示由衷谢意,但被唐勇律师断然拒收。为此,被告人又要求以自愿增加律师费的形式支付这笔款项给唐勇律师,仍被他拒绝。唐勇律师明确告诉他,未在聘请律师合同中约定的费用,一律不收。
2008年1月,胡俊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一审胡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唐勇律师坚持为其上诉,并免收上诉费。二审开庭后,法官认为辩护人的部分辩护意见是成立的,同时要求被告人家属配合对死者家属作适当经济补偿,最后谈妥补偿费为14万元,被告人家属筹措到9万元后,实在无法借到剩余5万元,于是,唐勇律师决定将一审时收取的5万元律师费全部退给被告人家属,使其筹足14万元交给了法院。2008年6月,二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胡俊华构成防卫过当,将一审9年徒刑改判为4年有期徒刑。唐勇律师出色的辩护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的行为,感动了被告人及其家属,被告人在狱中写出感谢信,其家属特作锦旗感谢唐勇律师,但锦旗被其婉拒。
这就是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精神,他以自己的行动在群众中树立了职业律师的良好形象。
2004年6月,当时上海市最大的建材市场———恒大建材市场的股东之间发生重大纠纷,争议标的达数亿元。作为恒大市场股东之一同时又是市场承包经营者的上海亿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聘请唐勇律师为代理人,铁了心要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接受委托后,唐勇律师认为双方有条件进行协商,于是努力劝导委托人暂缓起诉。这一做法,在不少同行看来不可理解———既然当事人已明确委托你去打官司,身为律师又何必去做劝导当事人调解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不过,唐勇律师却不这么认为。他说,经济纠纷当事人本已烦恼无限,且打官司费时费力、动骨伤筋,从本着真心实意为委托人考虑的角度来看,如果双方有调解的可能,律师就应该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尽力促成双方“握手言欢”。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一名执业律师理应践行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
后来,经过双方十余次协商,最终争议双方以1亿多元的价格成功实现了股权转让,这起重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在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当场支付1亿余元股权转让款后的庆祝会上,争议双方的法定代表人都对唐勇律师不挑词架诉、积极进行调解的工作作风和执业精神表示出深深的敬意。
崇尚职业精神、树立律师形象,围绕这一执业理念,唐勇律师在平日工作中所做的远不止前述。
在办理上海酿造有限公司与上海骏茂贸易有限公司的动迁补偿款纠纷案件中,开庭这天,恰逢唐勇律师肾结石病发作而住院治疗。事发突然,唐勇律师完全可以向法庭提出延期的请求,而当事人也已同意安排其他律师代为出庭。然而,躺在病榻上,唐勇律师考虑再三,感到案件复杂,双方需质证的证据就近二十份。放心不下的他,二话没说,忍住病痛坚持亲自出庭,圆满完成了近6个小时的庭审过程。案件最终获得了胜诉,而唐勇律师自己却在开完庭的第二天重返医院,再次住院治疗。

热心公益事业  勇担社会责任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唐勇律师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
他是全国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首批接待律师,并接手了全国第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顾蓓蓓抚养费纠纷案。办案期间,他三次风雨兼程,从上海自驾车赶往江苏启东为当事人催讨抚养费。那时,两地之间尚未通高速公路,来回一次非常不易,但唐勇律师从无怨言。正是他的努力与坚持,换来了案件的圆满解决。此事在当时受到了各大媒体的热切关注和广泛报道。
多年来,唐勇律师还受邀担任浦东新区法院特邀诉前调解员,多次为法院义务调解各类案件;
他还组织律师团队与上海市南汇监狱签订共建协议,设立义务咨询工作站,并亲自担任工作站站长,亲自接受在押犯人法律咨询;
他亲自带领律师队伍到静安区公园广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接待咨询100多人次;
他作为静安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坚持周四陪同区领导做好信访工作;
他作为浦东新区川沙镇政府、高东镇政府的法律顾问,经常参与政府为群体性上访事件所进行的分析、对策会议,为相关政府领导的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上海静安区“11•15”特大火灾发生后,身为静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的唐勇律师,在静安区司法局领导下,迅速组织数十家律所主任和合伙人配合政府成立的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之后又参与组织成立了有一百多名律师参加的“11•15善后处理派遣律师”团队,派遣到所有政府工作小组中提供相应的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律师的贡献。

领导律所党建  展现党员风采

爱岗敬业、恪守职业操守,这一切坚持与坚守,在唐勇律师看来其实都是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做到的“份内事”。
作为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他多次获得区委及区司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金石所的党建工作在他的领导下,已成为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系统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真正做到了以党支部为核心,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在平日工作中,唐勇经常将自己的业务交给其他青年律师办理或与他们合办,以帮助他们解决业务来源少的问题,并积极倡导其他合伙人这样做。在唐勇律师的示范和带动下,事务所合伙人党员律师在业务上对其他律师的帮助已成常态。去年,上海金石律师事务所获评“上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这与唐勇律师所领导的事务所出色的党建工作不无关系。
如今,作为一名“上海市优秀律师”,唐勇律师将一如既往地以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崇尚职业精神、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展现出职业律师的执业精神与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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