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评选规则,社会推荐、行业推荐和律师自荐三者相重合的候选人直接进入复选,其他受推荐的候选人主要以行业推荐为主。没有行业推荐的,律师自荐且获社会推荐前20%的候选人也进入复选。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了形式及推荐条件上的审核、筛选及分类,经组委会和评委会确认,共有96名被推荐律师符合条件,进入复选。近期,评选办公室将通过东方律师网(www.lawyers.org.cn)刊登候选律师照片和文字材料,组织律师及政法系统人员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及评委评审情况,确定进入终评的30位律师名单。
“东方大律师”评选社会推荐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热烈响应。短短一个月,评选办公室共收到社会推荐信8.4万余封,有248名上海专职律师被推荐。
据了解,96名候选律师执业均在三年以上、五年内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在业内和社会中受到较高赞誉。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