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律师走进“高墙”伸援手
日期:2007-02-06
作者:贾红梅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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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微山2月5日讯正在济宁监狱服刑的张某申请国家赔偿,近日得到微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5日,记者从微山县司法局获悉,该局法律援助中心自为服刑犯人提供法律援助以来已办理15件法律援助案件。
据微山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微山县司法局与微湖监狱、运河监狱和鲁南监狱联动,法律援助律师每月定期到各监狱接听律师热线,做好日常法律咨询工作。记者了解到,通过济宁监狱的律师热线,2005年4月,该监狱服刑人员韩某的妻子以无人照顾为由提出离婚,韩某为此申请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过认真研究,及时出庭为其代理,法院判决结果令韩某十分满意。同时,该援助中心还为服刑人员张某申请国家赔偿,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据了解,2001年4月,微山县司法局与微湖、运河、鲁南、济宁四所省、市级监狱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监狱法律援助联络室。对在押服刑人员提出的援助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该县法律援助中心都及时予以法律援助。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办理监狱法律援助案件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