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和佛山市律师协会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佛山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定工作
日期:2007-08-06
作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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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召集各区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市及各区局公律科(股)负责人、市律师协会会长成员及秘书处相关人员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会议,部署开展佛山市优秀律师所、优秀律师评定工作。会议由市律协秘书长胡玉明主持,市局副局长、市律协名誉会长曾国旋出席了会议。
钟坚会长详细解说了《佛山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定方案》,对优秀律师所、优秀律师评定工作作了认真细致的介绍。此次评定工作自2007年8月1日开始,至2007年10月份结束,分为自评申报、初评和终评三个阶段,依据《佛山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及《佛山市优秀律师评定标准》,考评律师所和律师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情况。本次评优活动,优秀律师所名额定为全市合伙律师所数量(107家)的20%,优秀律师名额定为全市合伙所执业人数(960人)的5%,对于评定出来的优秀律师所和优秀律师,将由市律师协会分别授予奖牌和颁发证书。此外,会议对评定方法、程序以及评定标准的细化作了深入的研究。
曾国旋副局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开展佛山市优秀律师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是贯彻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提出的“完善行业激励机制,开展行业评优活动,推出一批先进典型”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局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成立相应初评小组,召开评优动员会,支持、配合市律协做好这次评选工作。通过评优活动,切实促进我市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