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个省区市出台反家庭暴力地方法规
日期:2008-01-21
作者: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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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法规。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了解到的。
据了解,各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机构大力加强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形成了多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目前,基层法院建立“维权合议庭”、“反家暴合议庭”3200多个,近8000名妇联干部依法定程序担任了人民陪审员;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诉)报警点12000多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工会、妇联联合建立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制度,4600余名妇联干部担任了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民政部门与妇联积极合作成立妇女儿童救助、庇护中心400多个;卫生系统建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350多个。
司法行政机关发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加强与学校、街道、社区、妇联、共青团组织的联系,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络。到2007年上半年,全国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共317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28691个,依托妇联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13个,依托共青团组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5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