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范围广泛的中国反垄断法已进入后期起草阶段,最终出台指日可待。无论是在对现有法规的整合和提炼方面,还是在向中国的竞争法律体系引入新概念方面,这项法律的出台都将是一次果敢的举措。这一法律对中国(企业)境内外的垄断行为将同样适用。
根据中国的反垄断法草案,无论横向的还是纵向的垄断协议,抑或是竞标中的共谋行为,都将被禁止。可能豁免的情况则包括:竞争不会受到负面影响,消费者将会从中受益,或是能够实现额外目标清单中的一项——包括技术进步和/或产品研发等。但是,草案没有规定预先申请豁免的机制。因此,可能只有在遭遇强制执行判决之后,企业才能申请豁免。
该草案对市场支配地位的定义为:一个经营者或者数个经营者作为整体在相关市场内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倘若一家、两家或三家经营者所占的市场分额分别达到50%、66%和75%,则认为其占据了市场支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