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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律师协会:严禁“黑律师”打广告

    日期:2007-05-15     作者:顾一琼    阅读:2,459次
     严禁“黑律师”发布不良广告。记者昨天从市律协获悉,市律协将加大对行业内发布法律服务广告的监管,杜绝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假律师、盗用知名律所或律师名义的不良律师发布有关法律服务的广告信息。
    
    前不久,一则以沪上“某某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布的广告登载在某报上,声称可以提供“婚外情调查取证、寻人查址、清理债务、商务信息调查”等方面的服务。后经工商部门调查核实,该律所根本不存在,而这则广告也成了一则冒用律所名义发布的“黑广告”。
    
    伴随着市场对法律服务需求量的增长,法律服务广告也日益增多。宣称“可从事外遇调查、清理债务、寻人查址”等服务的广告常见诸报端。有的为招徕生意,甚至还打出了“事成后再收费”的承诺。记者从市律协纪律部获悉:此类广告,光凭字面信息很难判断其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令一些“黑律师”乘机混入其中。这些“黑律师”既包括了那些没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假律师,也包括那些擅自盗用知名律所名声招揽生意的不良律师,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必定会扰乱市场的正常秩序。
    
    市律协会长吕红兵告诉记者,市律协对于发布法律服务广告早有规定:除了发布者应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证明性文件、执业证号外,要求广告内容也应当符合广告法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服务范围应当以律师法的规定为准,不得利用广告进行不真实或不适当的宣传,不得提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服务项目等。
    
    为规范法律服务广告市场,杜绝“黑律师”利用虚假广告从事违法活动,市工商局日前发出了相关审查提示,明确:发布律师服务广告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律所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并在广告中标明执业证号。对于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市工商部门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在此基础上,市律协也于近日明确:将加大对此类广告发布者的监管,对于假律师,一经发现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对于那些乱发广告的不良律师,市律协将出面给予纪律处罚。市律协建议广大市民在聘用律师前,可登录市司法局、市律协官方网站查询本市执业律师及律所的名单和诚信记录,在聘请律师时一定要亲临律所签订合同,并在付费后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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