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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律师上书民政部申请调查“拉协中国分会”

    日期:2007-08-08     作者:安迪 实习生 陈海波    阅读:2,813次
    经赴国家民政部门查询,世界拉面协会(IRMA,又译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竟没有在国家民政部登记。
8月7日,我省律师郝际广上书国家民政部,申请对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是否为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

据介绍,郝际广律师申请调查世界拉面协会(IRMA)中国分会的背景,与媒体报道的该会参与召开国内方便面企业内部价格协调会议集体上调方便面价格有关。今年7月25日,《国际金融报》报道称,自去年年底开始,由行业协会参与,国内方便面企业召开了3次内部价格协调会议,康师傅、统一、今麦郎、日清、农心等各大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全部参与统一调价。

对此,郝际广律师认为,依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和国内方便面企业行为涉嫌价格违法。作为方便面消费者,郝际广律师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违法行为人涉嫌非法操纵市场价格、实施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涉嫌参与非法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的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提请登记管理机关撤销其登记。

然而,8月6日,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给郝际广律师出具民档证字[2007]第0160号和民档证字[2007]第0161号书面证明:“经查询档案,‘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未在民政部登记”。

此外,郝际广律师说,世界拉面协会是一个于1997年3月在日本东京成立的行业商会,其性质依法属外国商会。依据国务院《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外国商会是指外国在中国境内的商业机构及人员依照本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的非营利性团体;团体会员是指外国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个人会员是商业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非中国籍任职人员以本人名义加入的会员。

而所谓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是由中国企、事业单位为会员组成的。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港、澳、台及外国成立的商会,不能到中国大陆设立以大陆企、事业单位等为会员的分支机构。

因上述疑点,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规定,8月7日,郝际广律师通过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向国家民政部递交申请,申请对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是否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调查如认定其为非法组织,他请求民政部依法作出取缔决定,宣布该组织为非法,并予以公告。

截至记者发稿时,郝际广还未收到民政部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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