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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律师

追寻先辈足迹 传承法治精神

    日期:2012-06-27     作者:思 源    阅读:4,903次

1912128日,中国近代史上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律师同业组织——上海律师公会宣告成立。

        2012年恰逢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6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同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召开纪念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上海市政协主席冯国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委书记郑善和在会上致辞;市社科联党组书记沈国明主持了会议。市高院、市检察院、市社科联、市律协的领导、专家、学者、律师出席会议。

        与会嘉宾热烈座谈,回顾上海律师发展史,探讨律师责任、律师精神和律师文化,展望上海律师业的发展前景。

 

缅怀先辈业绩

 

        华东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中国法制史专家王立民教授阐述了中国律师在社会变革和进步中应运而生的风雨历程。他认为,上海律师公会是中国近代法制的产物,随着中国近代法制的发展而发展,并促进了中国近代法制事业的发展。

在上海律师公会的鼎盛时期,会员人数达1300多人。涌现出一批视国家存亡、民族利益为己任的杰出律师代表,他们以精湛的专业知识、高尚的人格素养,投身于弘扬法治、维护正义的律师事业,参与、见证并推动了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

收回会审公廨,维护司法主权。上海律师公会先是于1924年与上海总商会派代表前往北京请愿,要求收回会审公廨,反映中国民众维护司法主权的诉求;随后又于1926年通电江苏省政府并经其同意,与驻沪领事团签署了《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暂行章程》,将会审公廨改为临时法院,收回了诸多司法主权;继而于19293月发布《关于收回法权运动之宣言》,中国政府与英、美、荷等国公使于1930年签订《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彻底废除了领事官员出庭观审制度;1931年中国政府正式收回法租界会审公廨。

声援爱国学生,维护民族尊严。1925年发生租界巡捕镇压爱国学生了“五卅惨案”,上海律师公会出任被捕学生的法律顾问。原告英籍律师将这一事件指控为“暴动”,而中国律师针锋相对:全副武装的巡捕面对的是手无寸铁的学生,说学生暴动完全是无稽之谈!法庭最终裁决“缺席者罚处拘禁,余人须将来恪守秩序”,案件就此了结,中国律师在法庭上维护了民族尊严。

推动全民抗战,挽救民族危亡。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爆发,上海律师公会通告全体会员,捐款捐物支援前线;致函各地律师公会,请求援助在淞沪抗战的十九路军将士;发起“月捐”,救济东北义勇军,向抗日将士捐款34800多元。1936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简称救国会)在上海成立,要求南京政府停止内战,释放政治犯,成立“救亡联合战线,共同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国民党当局以“危害民国罪”,将包括沈钧儒、史良、沙千里、王造时等4名上海律师公会会员在内的7名救国会领导人逮捕,制造了震惊全国的“七君子”事件,并公然提起公诉。上海律师公会组成由21人参加的辩护律师团,用大量事实说明被告从事救国工作,目的在于共御外侮,为“七君子”作了义正词严的辩护。在全国各界的强大压力下,国民党当局被迫撤消此案,释放了“七君子”。在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上海律师以高尚的爱国情怀和崇高的法治精神救亡图存,与全国人民一道夺取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在那风雨如磐的峥嵘岁月里,上海律师公会筚路蓝缕、披荆斩棘,组织律师以法律人的良知护国护法,彪炳史册,浩气长存!当新中国如东升的旭日照耀中华大地之时,律师公会的先辈们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建立法治、建设祖国的宏图伟业。建国后,沈钧儒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后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张志让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新中国第一代大法官;史良是第一任司法部长,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沙千里历任贸易部副部长、地方工业部部长、轻工业部部长、粮食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韩学章曾任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也是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真可谓,律师精英勤参政,群星璀璨耀中华。这段历史,见证了上海本土律师的起源和发展,也见证了上海在中国律师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

 

筹办百年庆典

 

上海市律协会长盛雷鸣在座谈会上向与会领导和嘉宾介绍了开展纪念活动的情况。他说,为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明确时代赋予律师的责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以“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为主旋律,以“法治、爱国、责任”为主题核心,隆重开展上海律师公会10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第一,组织主题征文活动,向法学专家、史学家以及律师征集纪实、缅怀和纪念文章;第二,邀请媒体记者参观律师公会,探寻律师发展史,展示律师对现代法治社会建设的作用;第三,举办系列座谈会、研讨会,传承律师精神,探讨律师职业价值;第四,编撰反映上海律师百年历史的画册,整理汇编上海律师发展史料,并作为青年律师的培训教材;第五,举办《上海律师大型史诗音乐会》,展现中国律师的核心价值理念和行业文化内涵,歌颂上海律师的业绩;第六,举行上海律师公会成立百周年纪念大会,总结和展现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多年来,上海律师业在推进法治化进程、服务“四个中心”建设方面的业绩和作用,激励广大律师以前辈精英为榜样,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真正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倡导者、推动者、维护者。

 

传承法治精神

 

座谈会上,与会嘉宾就律师责任、律师精神和律师文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黄浦区司法局局长潘鹰芳说,界定律师的社会责任有两层标准,一是职业标准,即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体现律师的本质属性;二是价值标准,律师只有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才能彰显律师的社会价值。

上海恒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鲍培伦从普通律师的角度,谈了对律师责任、律师精神和律师文化的感知: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1949年以前的律师虽然有诸多不同特质,但“爱国”则是中国律师始终不渝的共同信念,“匡扶正义”是我们值得传承的精神。作为知识阶层,在工作中的那种魅力和感染力,不仅仅体现在法律条文的娴熟,个案作业中的得心应手,更要提高到在文化的支配下,体现我们的一种情怀和律师良好的文化素养。

市高院副院长盛勇强说:100年前我们的前辈外争司法主权,内为民众请命,是中国法制事业的开拓者。召开这个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律师制度、律师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律师用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律师业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佩琴说: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律师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在推进民主法制,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海市律协副会长黄绮作了题为“厘清律师职业特征,履行法定职责,承担社会责任”的演讲。她说,律师职业具有“专业性、服务性、受委托性”的“三性”特征,没有律师的司法制度是不完整的,没有律师参与的执法与审判,法律天平也不会保持平衡。“三个维护”体现了中国律师的价值回归和本质属性。今天的律师更应当“守道而忘势、行义而忘利、修德而忘名”,为民护权,为国护法,做公平正义的卫士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迎接新的挑战

 

市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上海WTO事务中心理事长王新奎同志是一个学者型的领导,20多年来一直在从事与全球多边贸易规则有关的工作,他以丰富的阅历和广阔的视野谈了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与挑战,并展望上海律师业发展的前景,主要是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他特别强调,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是不可能改变的。他建议,社科联应提供平台,将上海律师业发展作为现代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框架中去。

追寻先辈足迹,传承法治精神。上海律师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执业为民,诚信服务,将在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铸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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