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师关注律师形象
日期:2003-03-0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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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27日召开的浦东律师代表座谈会上,上海市律师协会朱洪超会长说:市律协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正组织力量撰写文章,研究和探讨在新世纪新阶段律师的地位,以及律师在通过依法治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并由此引发关于律师形象的大讨论,从而在社会上和律师中明确律师的正确定位,提升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形象。
律师代表们认为:律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律师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用高智力高风险的劳动,为依法行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能把律师降格为“商人”,律师“赚钱”是商业化运作的必然现象,是律师业赖以生存和正常运转的必要的经济条件。要加大宣传律师的力度,宣传律师在参政议政中所发挥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宣传律师对社会和公众的奉献精神。
座谈会上,律师代表们还就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的研究与规范、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与扶持等问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浦东司法局领导、市律协秘书长万恩标、常务理事刘大力以及浦东新区十多名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