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日前向记者表示,7月1日后,保监会将公布交强险实施一年来的经营数据,并根据情况可能会对交强险费率作出调整。此前的6月11日,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必须在2007年8月1日前上报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
但孙勇律师说,保险公司在去年7月1日开始办理交强险,但从去年10月1日才开始全面实施交强险制度———“2006年9月30日之前,有投保交强险的,但也肯定有没投保的。到今年7月1日,虽然交强险运行已满一个年度,但是强制实施却不满一个年度。从这一期间出发来核算交强险的成本,显然是不科学的,也根本不能反映交强险的真实运行情况”。
7月4日,保监会财险监管部内部人士透露,保监会将对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与去年10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两个时段的交强险运营数据均进行统计。对已满一年的交强险数据,保监会将根据数据盈亏调整费率,费率幅度较大可进行听证。对未满一年的数据是否作为费率调整标准,需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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