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的监管规定,邮寄进境的包裹如果是贸易性质货物需要交纳进口税款,即使不是贸易性质的物品,比如样品、个人物品等,价值超过一定金额或者合理的数量也要交纳一定税款。为了逃避海关的检查,在美国的谭某与在北京的陈某合谋,将医疗器械以邮寄礼品、样品等包裹的方法快递,并且向海关低报物品的实际价格(低于海关规定需缴纳税款的最低价格),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他们怕入境包裹频繁寄给一个人会引起海关的怀疑,于是谭某让在镇江的弟弟在镇江、上海、杭州等地分别找不同的收件人,谭某从美国将包裹分散寄给那些人,包裹到了国内后,谭某的弟弟再分别收集齐寄给北京陈某。一条走私进口医疗器械链条就这样完成了,犯罪嫌疑人从中牟取了高额的利润。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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