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上海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候选律师风采录(二)

    日期:2008-03-14     作者:吕轩    阅读:7,604次
    

在婚恋家庭法律服务上创出品牌
——记上海市沪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明军

2001年9月,看到上海的蓬勃发展,贾明军决心来沪作一名律师,然而,第一次来沪找工作,他便遭遇了“滑铁卢”。好胜的贾明军没有气馁,经过近一年的精心准备,他于2003年初再次来到了上海。
2003年6月,贾明军去徐汇区法院办事,在等候过程中,得知上海离婚案件每年有一万三千多个。刚开始有专业做婚姻案件的想法时,贾明军自己也说服不了自己。他觉得离婚案子是刚入道的“小律师”和没有案源的律师才做的业务。但最终他说服了自己,开始致力于婚姻案件的研究,2003年10月,贾明军在《法制日报》“婚姻律师信箱”中担任点评律师,并在上海本地各种媒体上发表婚姻家庭方面的文章几十篇。婚姻业务逐渐有了起色。
2004年初,贾明军进入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工作,这一年,他集中精力,写了50多篇关于婚姻律师实务的文章,不仅在十几种国内外媒体上发表,而且还通过中国律师网等网络形式被读者认知,受到了广泛好评。
2005年7月,贾明军和其它合伙人创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他以律所为依托,组建了专业婚姻律师发展团队,2006年9月,他所带领的团队被《文汇报》评为上海四家特色律师团队之一。贾明军还与北京的杨晓林律师合著《走出围城—婚姻律师帮您打离婚官司》一书,并成为法律出版社2006年度十大畅销书之一,后来,甚至易初莲花超市也销售此书。
2006年10月,经过不懈努力,贾明军又创办了以专业处理婚姻家庭业务的专业所——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沪家”,即“上海婚姻家庭”的意思。这一阶段,贾明军撰写了《现代经典婚姻家庭案例选编》,主编了《婚姻家庭纠纷律师业务》,还受全国律协民委的委托,和事务所团队一起起草了《律师办理婚姻家庭纠纷业务操作指引》初稿,贾明军本人则担任全国律协民委“律师办理婚姻家庭纠纷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副组长。
2004年,贾明军到央视参加了“小崔说事”节目的制作,和央视名嘴崔永元一起制作了“婚姻磨合器”节目,在央视播出后,引起了广泛和积极的影响。之后,他又多次参加上海电视台、东方卫视、上海广播电台、各类报刊媒体相关法律节目和专栏文章的制作。他从事的专业也受到了国外媒体的关注,他曾接受过美国之音、英国BBC、香港凤凰卫视、日本《朝日新闻》、新加坡《联合早报》的专访,就中国婚姻家庭法律做过点评。今年,他又应邀在央视“法律讲堂”节目参加普法讲课节目的制作。此外,贾明军还积极参加各类婚姻家庭法律讲座的授课和普法,为调解和化解社会矛盾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小家庭影响大社会,小案件做出大文章。既然选择了婚姻专业领域,贾明军表示自己会坚持走下去,为青年律师争光,为上海律师添彩!

年轻的发审委专职委员
——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主任韩炯

韩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作为擅长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司法律实务的专业律师,韩炯律师在证券发行、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公司重组、收购兼并等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是中国改革开发以来特别是中国经济逐步融入“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活跃于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等法律服务专业领域的青年律师的杰出代表。
1998年末,韩炯与其他几个志同道合的年轻人共同创办了“通力”,开始着眼于拓展金融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并购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近十年的摸索和奋斗,使“通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海内外获得了相当的声誉。
作为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购并等法律服务专业领域的杰出律师,韩炯律师曾代表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法国里昂证券、英国怡富证券、香港汇丰融资等十余家国内外承销商和众多上市公司为七十余个A股、B股、H股发行和海外上市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中国第一个跨行业、跨地区重组上市项目,第一个外资控股的B股上市公司增发A股项目,第一个上市公司发行无担保公司债项目,第一个跨国企业通过协议受让、定向增发及部分要约方式战略投资中国上市公司项目,累计为企业募集发展资金超过300亿元。
鉴于韩炯律师在证券领域的骄人业绩,2005年1月,他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聘为第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并于2006年连任第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
在韩炯律师的带领下,“通力”资产管理业务团队的法律服务从证券投资基金延伸至信托产品、QFII、QDII、企业年金以及其他结构性金融产品,在资产管理领域的市场分额位居全国前列,2005年6月,韩炯律师成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首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的五名律师评审专家之一,并于2007年10月连任第二届评审专家。亚太地区知名的法律评论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将韩炯律师评为2004年中国最热门的30位律师之一。2004年,韩炯律师亦荣获“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称号、“浦东新区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和“浦东新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自执业以来,韩炯律师坚持在工作之余学习新的法律知识。2007年,韩炯受国际知名法律出版社CCH的邀请出版了中英文版《收购中国上市公司指南》一书。2006年,作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邀请的资深律师之一,韩炯律师组织“通力”资本市场业务团队根据自身的工作实践,提交了《发行人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建议稿)》,对引导和规范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尽了一份绵薄之力。
尽管繁忙的业务和琐碎的管理工作占据了生活中的绝大部分时间,但为了崇高的律师事业和事务所的发展,韩炯律师乐此不疲,他曾不止一次地说过:“当我回首走过的路,我不曾为我的过去后

勤奋是他成功的唯一诀窍
——记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金永红律师

是金子总会闪光,金永律师的成才轨迹证明了这一点。
1987年中师毕业后,金永红担任了一名小学教师,他一方面兢兢业业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另一方面步入了艰难的自学成才之路。他花了二年时间,取得了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大专文凭,并于1994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1995年,金永红毅然辞去了公职,投身律师队伍。1997年,金永红在取得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本科文凭后,于1999年考入复旦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课程,并于2002年取得了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十年磨一剑”,扎实的法理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终于从一名实习律师成长为公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德才兼备,道德为先”,这是金永红律师的执业宗旨。他追求办案过程中社会效益、法律效益、经济效益三者的统一,在承办每个案件中总是融法、理、情于一体,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服务好。盐仓镇曾有一个马姓女青年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被碾成重伤,在肇事人拒不赔偿的情况下,小马姑娘的家人求助于金律师。金律师欣然接受委托为她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事后通过诉讼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但又遇到肇事者因家庭困难支付不起巨额的医疗费用,小马姑娘又遇到了停医停药的窘境,病情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金律师急人所急,一边联系法院执行庭,一边在律师事务所发起募捐活动。当金律师把募捐到的几千元钱送到小马姑娘手中时,小马姑娘激动得热泪盈眶。该案例被搬上了上海东方电视台举办《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十周年晚会,金律师用轮椅把小马姑娘推上晚会舞台,与主持人共同讲述法律维权的整个过程,以后该案又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报道》栏目也做了报道。医疗期结束后,金律师仍关心小马姑娘,帮助她联系法院强制执行,使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十余年职业生涯中像这样的案例金律师已办过多起。
平时,金永红律师凡遇到各类爱心募捐,总是慷慨解囊。有公益活动,他总是跑在前,他先后被评为区“三学状元”、“先进律师”、“诚心职工”等,他所在的公民律师事务所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市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面对南汇区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机遇。为了用法律服务于开发,作为主任的金永红律师会同全所律师奔赴大拆迁的第一线,竭尽全力化解拆迁中的矛盾,为老百姓送法下乡,从而保证了动迁大局的顺利推进。
金永红律师就是这样,用法的旋律、用心、用智慧、用精湛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弹奏出一曲社会和谐的新乐章。

财税之道尽在勤于用法
——记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主任严锡忠

严锡忠,法学硕士,1991年大学毕业分配至研究单位,从事规程编制。工作过程中,他把自己的志向定位于财税法律方面,并在1994年考取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的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
交叉学科的学习、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造就了一个思维全面的法律人才。严律师所带领的团队曾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北京大学等单位成功合作,举办了首届中美税法高级论坛、中国高校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等会议。
2004年以来,严锡忠律师所带领的团队被海外媒体《亚洲法律杂志》连续评为年度最优秀的财税与信托律师事务所。严律师多次获得政府部门的荣誉称号,被评为首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浦东新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浦东新区新长征突击手”和“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律师”等称号。
严锡忠为企业处理了大量涉税争议,化解涉税法律风险,促进了税务管理部门与企业在法律认识上的良好沟通,维护了企业的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挽救企业于危难之时,免除了众多企业家牢狱之灾。税务管理部门多次称赞律师是纳税人与管理部门的友谊之桥、法制之桥。
2006年,某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式缴纳所得税,稽查局认为,会计事务所不得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而应按查帐征收方式计算缴纳所得税,由此造成的少缴税款,构成偷税。因此案涉嫌构成偷税罪,公安部门已立案侦察,有关负责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严律师认为,作为征收管理部门统一的执法口径,对中介机构在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仅要求其按营业收入的特定比例计算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税务征管机关对核定征收这一情形是知悉的。因此,不能纳税人认定存在主观故意,不构成偷税。此案经律师与复议机关的多次沟通,江苏省地税局接受了律师的意见,不作为偷税处理,并全部撤销了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对苏州永信所作出之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鉴于行政复议结果,公安机关不再介入此案。
除了处理涉税争议,严律师还多次参与投资项目,为项目提供最佳税务和法律方案,避免企业可能发生的涉税法律风险,降低企业的投资和交易成本,促成交易实现和资产流转。
在可蒙大厦收购案中,可蒙大厦因后期开发资金不足,变成“烂尾工程”,许多接盘方均因投资成本过高而犹豫不决。律师接受委托后,经分析比较提出了新设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兼并原房地产公司方案,避免了过多的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投资成本,接盘方顺利接受,大厦又重新恢复了施工。

优秀缘自不懈的努力
——记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周人律师

一名优秀的律师,应当秉客观求是之精神,持一丝不苟之态度,怀一往无前之勇气,求案件之公道和是非。周人律师,自执业以来,就始终以上述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满腔热情投入律师工作。
1995年到1999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学习时,周曾连续3年获一等奖学金,1999年6月被评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毕业后,他以优异成绩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执业六年来,他独立地完成了国际贸易、技术转让、外商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法律事务和诉讼案200余件,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客户极高的赞誉。
2002年,周人办理吴良材后人诉上海吴良材眼镜公司名称权属纠纷案时,先从调查研究历史事实入手,从法理上剖析当年的“公私合营”政策,从而一举驳倒原告的起诉理由,得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吴良材后人不服上诉上海市高级法院后,还是在周人律师的努力下,高院做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从而使这起涉及“公私合营”法律后果的影响深远的争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防止了价值近1.9亿元的国有资产的流失。上海电视台,中央电视二套将该案向上海和全国作了播映。
在2004年,中电通讯与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15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争议一案中,作为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常年法律顾问的周人律师全程参与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各阶段的法律服务,运用事实和法律从程序和实体上为上述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该案后被国家质检总局作为依法行政的典范予以全国推广。
2006年年初,周人律师受香港“大班”冰皮月饼之权利人委托,起诉国内“李鬼”——企图搭便车的上海新大斑食品有限公司,为“大班”品牌维权打了漂亮的一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还为该案制作了专题节目并采访了周人律师。同年10月,周人律师受委托参与外资收购国内医院项目,为办好该等新类型的案件(国内尚无成功先例可供参考),他认真学习、研究,并积极走访各政府部门,为收购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他结合医院的特性,在细致调查的基础上,写了正文40余页,附件则达数千页的报告,给委托人决策提供了详尽的依据。在周人律师的协助和努力下,现该项目已顺利通过上海市卫生局审核,并将很快取得卫生部的批准。
正是这一系列的成功案件,使周人律师在广大客户中深受好评。其客户群和业务量也在不断地增加。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