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学专家李力说:"这是关系到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我们采取了空前透明的立法举措,对热点难点问题的探讨因而格外深入。"
据介绍,为了让群众意见得到充分体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以网络调查问卷的方式开展了条例立法民意调查,每一问题除投票外,网友均可发表意见或者评论;其次,还首次召开全程向媒体公开的专家研讨会,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研讨;三是首次召开了全程向媒体公开的、在基层举行的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座谈会。记者看到,这些意见被汇集成厚厚的一大本,提交给了27日举行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
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翔介绍说,针对城管机关是否有权扣押流动小商贩的物品问题,有关方面意见不一。以网络调查为例,不少网友认为城管机关无权扣押,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可以扣押但应严格限制,并加强对扣押权的规范;多数参加论证和座谈的专家学者和街道干部则认为,城管执法人员查封、扣押时应当有较严格的程序约束;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小商贩、市民代表也都认为可以扣押,但应先行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再扣押。
邢翔说:"我们反复研究认为,由于扣押物品对当事人影响较大,城管机关应当审慎实施,只有在必要或者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在立法条款中,我们在查封、扣押的程序上作了严格的程序设计。"
草案规定,只有"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或者市民多次投诉,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经营、兜售的工具和物品",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此外,草案还明确规定的扣押程序以及扣押决定书的明细事项,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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