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保障金补贴方案出台 最高可175元/月
日期:2007-10-10
作者: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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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自贡市出台廉租住房保障金补贴工作方案,每户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差额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最高可达175元/月。据悉,此次廉租房补贴的范围限于四城区(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含高新区)城镇范围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据初步统计,自贡市现有低保家庭5万余户。按照规定,连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8平方米),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根据补贴方案,按低保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15平方米计算,对不足的差额部分,由政府按每月每平方米3.50元的标准给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但每户享受租金补贴的住房差额面积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最高可达175元/月。廉租房补贴的申请调查、核实、筛选工作将在10月16日至11月30日进行;今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进入核准及补贴发放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