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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现行枪支管理制度遭质疑

    日期:2007-12-24     作者:林忠    阅读:4,912次
    连日来,发生在日本长崎佐世保市的乱枪伤人事件,使日本社会受到巨大冲击,举国上下一片震惊。

凶手游泳馆作案后自杀

12月14日傍晚,佐世保市的一家体育休闲俱乐部灯火通明,许多人利用周末的休息时间来这里运动健身,享受难得的闲暇,还有20多个孩子在俱乐部的年轻女教练带领下正在练习游泳。突然,一名男子从门外径直冲到游泳池旁边,掏出了一支威力骇人的连发散弹枪。连续的枪声过后,男子迅速逃离了现场。26岁的女游泳教练倒在血泊之中,身中数弹,当场死亡。另一名男顾客受重伤,虽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仍宣告不治。事件中还有6人受伤,其中包括两名练习游泳的孩子。
佐世保市的警察接到报警之后,立即开始了全城大搜查,几个小时之后,在距案发地点5公里之外的一处教堂旁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尸体,他用作案的散弹枪自杀身亡。
据报道,这起枪击案的凶手今年37岁,没有工作。不过他家境优裕,自己有一条船,新近还买了一部越野汽车。他有警察署颁发的持枪许可证,作案所用的散弹枪是大约5年前购买并经过合法登记的,而且,他还合法拥有两支散弹枪和一支气步枪。警方在凶手的车内发现了2500余发散弹枪子弹。
围绕这一枪击事件,还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的疑团。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对凶手的作案动机及其与被害人的关系和纠葛等进行紧张的调查。

銃(枪)刀法修订更为严厉

一直以来,日本对持有枪支的许可和使用管理制度是比较严格的,因而也被称作世界上个人拥有枪械最少也最难的国家之一。日本的銃(枪)刀法规定,除了用于狩猎等特别目的,原则上禁止个人持有枪械。根据今年11月刚刚完成的对该法的修订,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枪械使用范围,将被处以更为严厉的最高5年的拘役或100万日元的罚金。
据统计,日本现在个人持有的所谓合法枪支大约30.5万支,主要持有者都是射击或狩猎爱好者。当然,暴力团等黑社会组织手中的据说有5万到9万支的枪支不包括在内。现行的銃(枪)刀法规定,个人要持有枪械,必须向其所在地的公安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还要提交亲属登记书、医师出具的诊断书等文件,目的是防止枪支流散,落入危险人员手中。有精神疾患或服用违禁药物的人也被禁止持有枪支。为获得持有枪支许可,申请人按规定必须参加讲习培训,通过书面考试和实弹射击考试,警察部门还要对申请人的人际关系进行一番调查。持枪许可证每3年查证更新一次,枪械则每年检查一次。

许可证制度“严进宽出”被指责

日本的有关专家和媒体认为,这次造成多人伤亡的枪击案令人震惊,但绝非偶然。因为从2002年以来,日本已经发生超过20起的用“合法”枪支行凶杀人或图谋杀人的案件,数量相当于之前约20年同类案件的总和。
有关专家指出,日本在持有枪支的许可证制度问题上,原本就有“严进宽出”的弊病,也就是说,个人一旦得到了持枪许可,只要不主动提出放弃,一般情况下,他即可终身保留这一许可;警方在进行相关的许可证更新审查时,往往只是简单地走个过场,对持枪人个人和环境的变化并不了解和掌握,因而也就难以及时发现事件的征兆,无法预防枪击杀人等恶性犯罪的发生;在枪支的使用和管理上,现行制度过于偏重持枪人的“自我管理”,持枪人自由度过大,导致其甚至可以随时随处随意使用枪支,警察根本无法掌控。因此专家建议应对这些枪支加以统一管理。比如,统一存放在射击场、狩猎爱好者协会或警署,以便于警察即时掌握枪支的使用情况;另外,在子弹的购买、存放和使用方面,现在的制度也亟待改进。銃(枪)刀法规定,持枪人不得存放800发以上的子弹,然而据报道,本案的凶手曾借口要去射击场练习,一次就从枪械商店买来了1000发散弹枪子弹。
另据报道,枪击案发生之后,日本政府以及警察部门匆忙研究对策,采取措施,为加强对“合法”枪支的监管,紧急决定提前进行每年一次的例行枪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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