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近期,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肺炎疫情严重湖北省武汉、黄冈等多个县市,以及浙江省温州、杭州等县市先后采取了严格交通限制和人员流动管制等措施;其他省市普遍出台了关于相关人员隔离观察措施政策。毫无疑问,本次肺炎疫情在短期内对我国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了极大影响。从微观层面上,疫情已经造成一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以及相关群众暂时失去收入来源,进而可能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向银行偿还企业贷款;个人无法偿还房屋按揭贷款、信用卡贷款及各类金融消费贷款。
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肺炎疫情下金融借款合同中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涉及的法律问题作一探讨,对于金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银行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所参考,避免发生争议和纠纷,携手共克艰时,最终打赢这场防控肺炎疫情阻击战。
二、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法律依据及法律效力
(一)肺炎疫情依法构成不可抗力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均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03年6月11日,我国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法〔2003〕72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笔者注:不可抗力)妥善处理。”
另外,笔者不赞同有些文章中提及“本次肺炎疫情属于情势变更的范畴”的观点。事实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9〕5号)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构成情势变更前提是“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据此,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两者泾渭分明,具有互斥性,故本次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后,不再构成情势变更。
综上,笔者认为,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本次肺炎疫情发生是现有技术水平无法事先预见的。而且,企业和个人亦是无可能采取措施去避免和克服的本次肺炎疫情发生及影响。从本次肺炎疫情发生客观情况来看,肺炎疫情满足不可抗力法定构成要件,且与“非典”疫情具有一定程度相似性,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二)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具有免责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亦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在第四节免责中第七十九条第(1)款规定了:“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够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够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的后果”,在该条款中第(3)款进一步规定“本条所规定的免责对障碍存在的期间有效”。[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1
此外,《世界银行成套设备总承包合同范本》第37.1条第(d)项中将“流行病、检疫和瘟疫”纳入不可抗力事件,并在第37.3条中规定在相关的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间和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止、阻碍或延误的范围内,免除通知方履行或按时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同时延长完工时间”。[i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2
根据上述法律、国际公约和世界银行示范合同中相关规定,国内外民商事法律和实践皆认可,因发生肺炎疫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时,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因为如此,有媒体报道,2020年2月2日,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向浙江湖州某汽配制造企业出具了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该企业合法权益。[ii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3
除上述情况之外,若因肺炎疫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径直适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单方解除合同。
(三)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免责的内容和范围
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主张免责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主要是两个方面:
第一,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合同当事人,依法可以暂不履行合同义务,并根据实际影响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这里强调的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义务仅是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间,事件结束后需要恢复履行合同义务,而免除责任的内容指的是因不履行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为此,需要注意区分当事人合同本身义务及责任与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两者不同,适用不可抗力免责不能理解为免除当事人全部合同义务及责任。
第二,因本次肺炎疫情导致合同当事人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单方解除合同,但同样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所涉合同内容已经部分履行,则在双务合同中,适用不可抗力的当事人亦应当履行相应义务,或者承担不能履行该部分义务的责任。例如: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如果确因交通限制原因无法完成一部分交货义务,买方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但对于卖方已经交付的货物应当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
综上,笔者认为,本次肺炎疫情依法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在金融借款合同中受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银行主张适用不可抗力并发生免责的法律效力。
三、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出台政策支持肺炎疫情防控的金融政策及具体举措
(一)支持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政策要求银行可以采取举措灵活调整和安排金融借款合同履行
2020年1月3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以下简称《金融支持防控肺炎疫情通知》)中明确提出支持银行对受本次肺炎疫情影响的借款人采取支持举措:
一是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综上,笔者认为,从上述政策内容来看,国家金融主管部门认可并支持,银行可以对受到本次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或个人灵活调整金融借款合同义务的履行。
(二)肺炎疫情下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均主动推出了调整金融借款合同具体举措
除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出台肺炎疫情下有关金融政策之外,截至2020年2月7日,笔者浏览了各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官网,发现大部分银行自2020年1月下旬起持续推出肺炎疫情下涉及金融借款合同调整的举措并免除受到疫情影响的借款人的相关责任。下面梳理了工、农、建、中、交和邮储银行等六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推出涉及金融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免责的举措内容:
1、工商银行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的举措内容
(1)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在工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计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2)对于湖北地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及办理“医保贷”的药店,利率优惠;
(3)针对假期延长安排,采取延长贷款还款时间、免收相关逾期利息等方式,尽力为企业减轻负担。[iv]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4
2、农业银行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的举措内容
(1)对湖北省内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在现有利率基础上下调0.5个百分点;
(2)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客户,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农户贷款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时间;
(3)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在疫情期间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计收罚息;
(4)对其他受疫情影响、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农户贷款发生逾期的,一律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不计收罚息。[v]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5
3、建设银行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的举措内容
(1)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期间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2)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
(3)将减免持卡人自2020年2月1日起至国家确定的疫情结束之日止在湖北地区使用龙卡信用卡取现产生的手续费。[v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6
4、中国银行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的举措内容
(1)对于生物制药、医疗器械、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医药科研等防疫领域客户,加大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等信贷支持力度,给予特别利率优惠,减免相关手续费用;
(2)进一步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审批效率。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现行市场较低利率水平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
(3)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疑似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将给予还款期宽限,不计为违约,不计入个人征信逾期记录。[vi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7
5、交通银行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的举措内容
(1)对于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支持企业正常运营;
(2)对符合监管要求的特定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给予个人贷款还款宽限期,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3)对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信贷资源供应,执行优惠利率和费用减免。相应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在现行基础上利率下调 0.5 个百分点。[vii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8
6、邮储银行调整金融借款合同的举措内容
(1)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通过信贷重组、贷款展期、减免逾期费用、提前做好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贷款综合费用。
(2)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隔离人员,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造成逾期,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将减免逾期利息和罚息,提供征信修复。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适时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ix]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9
综上,笔者认为,从上述各家银行出台的举措内容来看,银行是认可肺炎疫情对于相关企业和个人正常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中相关义务产生的重大影响和障碍,并主动调整金融借款合同中关于还款期限、方式、利率和费用等内容,还同意适当免除了手续费用和不计罚息,逾期还款不纳入征信记录。
四、金融借款合同中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法律问题
前文所述,在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时,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受到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借款人在肺炎疫情期间不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义务,且无需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法律责任。同时,从国家金融主管部门的政策及有关银行已经推出的举措来说,银行作为金融借款合同当事人已经积极主动免除借款人相关责任。
但是,在肺炎疫情下借款人提出免责不是一概而论将被认可和肯定,不是任何借款人均自动获得免除履行金融借款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样的,银行也没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免除借款人合同义务和责任。在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是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加以判断,笔者在下文中将对相关法律问题逐一阐述。
(一)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1、借款人无法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义务是与肺炎疫情发生密切相关,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2003年“非典”期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法〔2003〕72号)中规定,法院认可合同当事人适用不可抗力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一是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二是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
由此可见,在本次疫情期间,作为个人和企业的借款人的确是因受到疫情直接影响,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及个人丧失收入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方才构成满足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简言之,借款人无法履行金融借款合同原因是与肺炎疫情发生密切相关,两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相反,如果借款人未因肺炎疫情受到直接影响,或者影响程度较低的,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情况下,借款人是不能适用不可抗力不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中义务,否则将构成违约并应承担支付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违约责任。
2、借款人可以满足适用不可抗力特定条件的主要类型
就目前金融政策和肺炎疫情发展实际情况来看,有下述几类借款人是可以被认定本次肺炎疫情与其无法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可以提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
(1)确诊感染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及其配偶。确诊患者必须住院治疗,疑似患者必须接受隔离观察,此类人员是受到本次疫情影响最大群体。
(2)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企业和人员。本次疫情爆发地湖北省武汉、湖北省疫情较为严重的孝感、黄冈及随州等县市,以及采取交通限制措施和人员流动管控措施的浙江省温州市及乐清市等。疫情期间,上述防控重点地区内大部分企业和人员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人员无法及时复工就业。
(3)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企业和人员。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并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疫情对于物流运输、酒店租赁、影视娱乐、饭店餐饮及旅游等行业都造成了极为严重影响,对行业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疫情期间遭受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4)其他受到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企业和个人。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本身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很可能因肺炎疫情丧失业务和收入,加之经营场所房租和人员工资等各项固定支出,造成资金困难陷入困境。
(5)参加肺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肺炎疫情期间,参见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无疑是最为辛苦的一类人,需要长时间在医院及隔离区域内工作,若因此无法及时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义务是应该免责的。
综上,不难发现,笔者上述列举特定主体与前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出台的举措适用的对象高度重合,这说明法律规定和政策内容中倾向主体类型必须是受到本次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履约的借款人并不适用全部借款人。
(二)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应及时向银行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
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据此,符合特定条件的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应及时向银行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具体而言:
1、借款人因肺炎疫情适用不可抗力免责应当通知银行
尽管肺炎疫情发生经过媒体广泛报道是一件众所周知的情况,但由于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不见得影响全部金融借款合同的履行,即便影响了,对不同借款人也有影响的程度不同的问题。比如:有的借款人凭借资金实体雄厚或者预先财务安排,完全可以正常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中的还款等各项义务,无需适用不可抗力来免除逾期还款的责任。
此外,本次肺炎疫情对借款人影响合同履行具体情形只有相关借款人最为清楚,同时作为银行来说则难以了解每个特定借款人特体的情况。因此,借款人务必按照法律规定通知银行。[x]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10同时,银行在收到借款人发生不可抗力无法履行金融借款合同情况后,应当及时核实情况并尽快答复借款人是否同意在疫情期间暂不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2、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通知及时发送银行
之所以法律规定借款人发生不可抗力要求免责时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主要考虑到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通知作出相应的安排,减少可能对银行造成的损失和不便,同时也能够有时间核实借款人的情况。
对于个人贷款而言,考虑到疫情期间减少人员流动,除在银行营业网点通知银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之外,笔者建议可以通过银行服务热线或者银行移动端APP反映并要求银行予以回复确认。对于企业贷款而言,建议通过书面方式将有关情况及时快递给贷款银行,同时与银行经办的客户经理或者负责人联系完成通知义务并作积极沟通。
3、借款人在合理期间内提供因肺炎疫情无法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明
借款人需要准备一些基本证明文件用以证明自身是满足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条件的主体。比如,对于个人贷款而言,若借款人为确诊患者可以在康复之后向银行提供医院诊断报告证明患病情况;对于企业贷款而言,可以提供向银行因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证明。
综上,笔者认为,虽然前文引述各家银行支持肺炎疫情防控政策中认可给予特定借款人延期付款、免除罚息等责任,但是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法律效力不是自动产生,作为借款人仍应依照法律规定完成必要程序,方可免除不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义务的责任。否则,借款人仍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信用影响。
(三)借款人因肺炎疫情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范围
1、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疫情期间暂不偿还本息
借款人在金融借款合同中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是最主要的义务,受到肺炎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是可以向银行提出疫情期间暂不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或者要求银行延长还款期限及降低还款金额。若企业贷款已经到期,则可以向银行提出适当展期并调整还款方式。
2、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肺炎疫情期间不计收罚息或者其他违约金
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出现逾期偿还本息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减免罚息等违约金。如前文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之后,法律效果就是借款人即便出现无法按照金融借款合同按照约定偿还本息,亦不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包括支付罚息和其他违约金。
在司法实践中,个人借款人因意外死亡时亦可构成不可抗力,借款人的继承人无需支付罚息,银行只能按照金融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利率标准计算利息。
3、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逾期还款情况不计入信用报告
信用报告是反映个人和企业信用行为的“经济身份证”。2020年1月19日,央行征信中心证实面向社会大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若发生逾期还款等不良记录将被保留五年时间,期间严重影响借款人的信用。
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逾期还款不计入信用报告,以免因不良信用记录影响征信。特别需要提示的是,因借款人未及时通知银行申请延期还款,逾期还款情况已经纳入不良记录,应当及时向银行提出征信修复和删除不良记录。另外,目前,信用报告可以在线上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www.pbccrc.org.cn)进行查询。
综上,笔者认为,受肺炎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作为借款人依法可以向银行上述三种免责要求。除此之外,不少银行对于参与疫情防控企业、生产医疗物资企业、初创企业及小微企业等特殊企业及相关人员推出了其他举措内容,符合相关条件的借款人还可以向银行申请下调贷款利率、免除交易费用及手续费用。
(四)借款人在肺炎疫情下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1、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时间限制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据此,如果借款人在本次疫情发生之前,借款人未按照金融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本息的,则构成根本违约,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不能免除借款人违约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故银行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行使其他相关权利。
借款人在肺炎疫情结束之后,即不可抗力事件不再影响借款人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中还款义务时,则借款人无法继续适用不可抗力拒绝向银行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否则同样构成违约,银行有权追究借款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2、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免责的范围限制
借款人不能要求向银行要求免除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合同实体义务。借款人在肺炎疫情下适用不可抗力免除的责任,仅局限于未按照金融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和金额偿还本息产生的违约责任,比如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由于金融借款合同属于双务合同,银行作为贷款人按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之后,借款人便负有按约向银行还本付息的法律和合同义务。因此,借款人还款义务是不会因肺炎疫情免除,否则将损害银行的合法权益,亦有悖于公平原则。
3、借款人适用不可抗力时应谨慎行使解除权
依照《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若借款人需要适用不可抗力解除与银行之间金融借款合同的话,需要证明借款人的合同目的未实现。然而,对于一般借款人来说,取得了银行贷款就实现了金融借款合同的目的了,故单方解除银行借款合同是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无法产生解除合同目的的效果。
此外,即便银行亦同意借款人提出的提前解除金融借款合同,则借款人需要全部本金和利息还清,客观上会对借款人资金情况造成更大的困难。当然,若借款人因肺炎疫情造成金融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借款用途落空,也有资金可以立即偿还银行,则可以与银行协商无责解除双方金融借款合同,避免继续支付贷款利息。此外,这种情况下,本身也可以采取提前还贷的方式解决,银行可以实际情况给予免受违约金的方式处理。
综上,笔者认为,借款人受到肺炎疫情影响主张适用不可抗力免责是一项法律赋予的权利,但任何权利形式都是有范围限制的,所以也提示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免除违约责任,若主张超过免责范围事项无法获得支持。
五、小结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法律之所以规定合同当事人在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是有权向另一方当事人主张因免除因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弥补适用违约责任的刚性,维护法律公平和正义价值。当前面对严峻肺炎疫情防控情势下,建议金融机构采取更有用有温度法律规定和金融政策对受肺炎疫情严重影响企业和个人给予体谅和关怀,相互支持、共渡难关,为赢得防控肺炎疫情阻击战起到积极作用。
引文注释及参考文献:
[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1 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载联合国网站,网页地址: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UNCITRAL-1980.shtml访问日期:2020年2月7日。
[i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2 参见张剑:《世界银行合同不可抗力条款研究》,载《国际经济合作》2015年第11期。
[ii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3 李婕:《企业受疫情影响难履约——中国贸促会开首份不可抗力证明》,载人民网网站,网页网址: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2002/04/content_1969350.htm,访问日期:2020年2月5日。
[iv]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4 参见《工行12项举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工行全力支持小微企业抗疫情渡难关》,载工商银行网站,网页网址:http://www.icbc.com.cn/ICBC/%e5%b7%a5%e8%a1%8c%e9%a3%8e%e8%b2%8c/%e5%b7%a5%e8%a1%8c%e5%bf%ab%e8%ae%af/default.htm,访问日期:2020年2月6日。
[v]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5 参见《农行出台18项措施以金融力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载农业银行网站,网页地址:http://www.abchina.com/cn/AboutABC/nonghzx/NewsCenter/202001/t20200128_1869726.htm,访问日期:2020年2月6日。
[v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6 参见《建行发布捐款3000万等10条举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载建设银行网站,网页地址:
http://www.ccb.com/cn/v3/include/notice/20200126_1580052783.html,访问日期:2020年2月6日。
[vi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7 参见《中国银行出台10项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载中国银行网站,网页地址:https://www.boc.cn/aboutboc/bi1/202001/t20200129_17447778.html,访问日期:2020年2月6日。
[viii]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8 参见《交通银行26条举措 落实五部委金融支持防控疫情政策》,载百度网,网页地址: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7510580891678224&wfr=spider&for=pc,访问日期:2020年2月6日。
[ix]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9 参见《邮储银行打出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组合拳” 全力支持抗击疫情》,载邮储银行网站,网页地址:http://www.psbc.com/cn/index/syycxw/65080.html,访问日期:2020年2月6日。
[x] http://mc.lawyers.org.cn/bc/committee/#_ednref10 参见崔建远:《不可抗力条款及其解释》,载《环球法律评论》201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