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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童癖罪犯出狱再伤男童 萨科齐誓言严惩性罪犯

    日期:2007-08-22     作者:文汇报    阅读:1,504次
   这几天法国上上下下都在讨论一件可谓闻所未闻的案件:一名恋童癖罪犯出狱后再度强奸了一名五岁的男孩。更令人目瞪口呆的是,罪犯弗朗西斯·艾布拉在出狱前几天,竟然从狱医手中拿到一份伟哥处方。也就是说,似乎嫌罪犯邪恶的生理欲望还不够强烈,还要让他服用伟哥来发泄他的恋童癖。

    艾布拉是在7月2日释放的。他当时在法国北部服刑。他因恋童强奸案分别于1975年、1985年和1989年三次被判刑。最后一次被判处27年监禁。然而这名61岁的恋童癖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在服刑18年后提前释放。

    然而罪犯出狱仅仅一个多月,鲁贝城就发生一桩5岁幼童艾尼斯失踪案。警方很快查到并抓获劫持和强奸艾尼斯的罪犯艾布拉。这次,警方居然在艾布拉身上搜出伟哥,而且是在狱中获得的由狱医开出的合法处方,这引起舆论大哗。难道还嫌这名罪犯的犯罪“能力”不够而为其进行治疗吗?这一案件成为法国舆论关注的核心。

    最令人不解的是,发生如此重大的失误,却没有一个承担责任的人。

    按官方的说法,假释艾布拉的法官没错:艾布拉三次被判罪,强奸了40多名孩童,仍然能够“因表现良好”而被提前释放是法律规定使然。1975年艾布拉被判15年刑、1985年被判4年刑、1989年被判27年刑。事实上他没有一次真正服满过刑期。恋童罪犯在平时往往举止温文尔雅,遵纪守法。在狱中他们的表现往往“良好”。问题是,他们很难改变恋童癖倾向。关押18年已经“足够”了,因为法国几乎很少有性罪犯真正被关押至刑期期满的。无期徒刑往往在服刑22年后即被释放。而被判27年的艾布拉在服刑18年后释放是很“正常”的事。

    开伟哥处方给艾布拉的狱医也没错:他并不知道艾布拉因强奸幼童而被判罪。法律并没有规定他在开处方时必须查阅罪犯病人的犯罪卷宗。因此当艾布拉告诉他出狱后想找女人而又能力不足时,他便开出了伟哥处方。

    出狱后未对艾布拉做任何追踪、监控,警方也没错:法律没有规定要对出狱的罪犯进行类似的跟踪监视。人权组织《国际监狱观察》发言人还表示,对出狱罪犯继续跟踪是“违反人权的”,因为监禁已经惩治了罪犯的犯罪行为,出狱后罪犯就应享有与常人一样的人权。

    那么错在谁呢?难道错在那位不幸的五龄童?是他“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导致了自己不幸的遭遇”?这令我想起在法国地铁站常常听到的一则广播:“不要诱惑罪犯,锁好和看管好自己的箱包,以免……”这简直是颠倒黑白,难道我打开箱包,罪犯就有权伸手吗?

    法国新任总统萨科齐上周五度假回国,昨天在召开内阁会议时,重点讨论了此问题。萨科齐说,那名本被判处27年监禁的男子不应提前得到释放。“我们不能放任那些病态的、杀害和威胁儿童生命的人,”萨科齐在总统府会见受害男童的父母和亲属后说,他不同意给儿童性犯罪者减刑,认为“在其服刑结束后应由医生作出诊断,如有再犯危险,应将其送入隔离设施”。

    萨科齐甚至表示,如犯人本人同意,还应用荷尔蒙疗法对其实施“化学阉割”,经“治疗”后那些人才可离开医院,但必须随身佩戴电子标签。

    萨科齐发誓,为杜绝类似悲剧重演,政府将争取在11月前制定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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