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考核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学界

学界

高检院要求年底前完成新刑诉法全员培训

来源:检察日报     日期:2012-03-16         阅读:5,895次



为该法明年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徐盈雁

    本报讯(记者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迅速部署开展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工作,为明年实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做好充分准备。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学习新刑事诉讼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作为今年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培训原则,组织好各级检察人员的学习培训。《通知》指出,全体检察人员应在全面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刑诉法修改的背景、过程、内容,掌握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以主动适应新修订的刑诉法的新要求。《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培训与考试考核结合起来,做到“人人接受培训,人人参加考试”,以考试考核促进学习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据悉,为保证培训效果,高检院要求各省级院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对本地区学习培训作出相应安排,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新刑事诉讼法全员培训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实施修订后的刑诉法做好相应准备。高检院将对各地检察机关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总结验收。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