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局就学习新修订的《律师法》向区属各律师事务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同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联系起来;二是组织落实,系统学习,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自身的职责和义务;三是明确责任,完善管理,各所要在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机制,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黄浦区司法局布置2008年度律师培训工作。日前,我局就2008年律师培训工作进行布置,并下发培训计划。要求各所按照培训计划,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调整培训时间、内容,确保今年培训课时按时完成。各事务所负责人要及时督促本所律师完成培训工作。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