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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瞄准以租代征

    日期:2007-10-15     作者:郄建荣    阅读:1,395次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进行一个月来,中央和各地曝光的典型案件已有五百二十多起”。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第二阶段电视电话会上公布这一数字的同时,他表示,“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并不矛盾,国土资源部将严格督促当地国土部门对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既要查事又要查人。
徐绍史介绍说,“百日行动”开局良好、成效初显。徐绍史表示,“百日行动”与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土地出让专项清理以及日常执法并不矛盾,正是由于对土地违法的长效管理没有解决问题,所以就搞一些突击性的专项行动。
徐绍史强调,“百日行动”就是要从严查处、纠正违规违法用地。他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要硬气,不要怕得罪人。“坚持依纪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要坚决克服以罚代法、处理不到位的问题,要狠抓一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来加大案件查处的惩戒效果和威慑作用”。他认为,国土资源部门完全有条件抓住一些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进行处理。因此,他要求,务必抓住重点地区和重大案件。
徐绍史透露,最近曾培炎副总理在第七次卫星图片执法检查报告中作了一段重要的批示。徐绍史要求,各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要严格按照卫星图片执法检查要求督促当地国土部门对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他说,“百日行动”也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进行查处。
徐绍史说,“‘百日行动’的进展情况要经常在媒体上有所展现,定期报道查处纠正工作的进展;同时还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严控“以租代征”蔓延之势

 

“‘以租代征’在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并呈蔓延之势。”作为一名国家土地行政管理者,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的心情非常沉重。
据潘明才透露,“以租代征”作为一种新的违法占地行为,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在一些地方甚至大行其道。
潘明才列举了“以租代征”的六种表现形式:一是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二是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三是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四是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五是村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六是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潘明才说,对照法律规定,“以租代征”的几种形式共同的特征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规避依法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避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和安置,规避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非法出让、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重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中央三令五申,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但是,大量‘以租代征’行为的发生,冲击了土地闸门效应”。潘明才说,根据历年卫星图片执法检查的实际数据估算,每年我国新增建设用地95%以上属于农村集体农用地。而在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的宗数、面积以及耕地面积,几乎都在50%以上,情况比较严重,而“以租代征”是主要的违法形式之一。对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整治措施,将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记者采访获悉,早在2005年8月,国土资源部就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非常明确地指出,严禁“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2006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出的《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中,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进行清理;2006年6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再次明确:“未依法进行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的,按非法批地从重处理;单位和个人擅自‘以租代征’的,按非法占地和擅自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从重处理。”同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务院31号文件规定:“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可以这么说,现行法律、政策自始至终对‘以租代征’没有松口”。但从实际情况看,潘明才认为,这项工作尚未引起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对“以租代征”还缺乏强有力的预防纠正措施,“以租代征”蔓延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有的地方不是从节约用地上找建设用地的出路,而是默许“以租代征”行为发生,甚至将“以租代征”看作是解决当地用地矛盾、发展经济的一种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对用地企业来说,“以租代征”可以绕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限制,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快捷便利地取得建设项目用地。
潘明才透露,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一项对农民的问卷调查发现,73%的农民愿意或比较愿意以“以租代征”的形式出租土地。他认为,这是个值得高度重视和研究的信号。受利益驱动,农民尽管知道“以租代征”违法,但还是愿意冒风险违法出租土地。
有关土地问题专家今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不无担心,他认为,现行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行为难度很大。由于案件查处不到位,不但起不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反而成了违法者大胆效仿的样板。
潘明才表示,国土资源部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要坚决制止和查处这种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他透露,“百日行动”的重点之一就是集中查处2005年1月1日以来出现的“以租代征”问题;对当前“以租代征”滋生蔓延之势,国土资源部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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