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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支建华:亟需对批次产品管理立法

    日期:2008-03-12     作者:赵禹    阅读:839次
    “目前,生产过程的随机误差和系统性误差,主要靠企业对产品的检验、把关进行质量控制,是批次产品质量保证的基础,因此,应尽快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批次产品检验报告监督管理内容’立法。”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吉林省政协副主席支建华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支建华此前的职务是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支建华委员介绍,当前,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把关的作用在全国范围内重视不够,部分企业内设的检验机构,检验把关能力不足,政府管理部门强调监督抽查的多,对如何提高企业批次产品自检自控的主体能力(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要求的少。支建华强调,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大提升产品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力度,重点应对“毫不具备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力的企业,协调法定检验机构,建立相对稳定的委托检验关系,确保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能随产品发货同步进行。
    因此,支建华建议尽快立法,发布类似《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批次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行政规章,使批次食品的安全有法可依,建立生产者、销售者和各级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的长效机制,增强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把关的效率和自检自控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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