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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

深圳特区报:“官复原职”留下一串问号

来源:深圳特区报     日期:2011-06-13         阅读:2,487次

相关报道:广东廉江官员执行上级违规命令获罪案检方撤诉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5-28/3073716.shtml

因涉嫌违规签署同意发放土地证,广东廉江国土局副局长何耘韬被控以玩忽职守罪逮捕。被捕后,他辩称自己是因为顶不住上级部门压力才签的字,因此“拒不认罪”,其家人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其鸣冤,其女则以微博救父,引起舆论哗然。最新的进展是,当地检察机关撤诉,何耘韬恢复了自由,且得以官复原职。

到此为止,事件的处理尚算圆满,毕竟还给了何耘韬一个公道。然而且慢,在我们关注何耘韬个人命运变化的同时,似乎忘记了,这一事件尚有问题悬而未决。这些问题不深究、不处理,对社会公义造成的伤害其实更大。

首先,违规签发同意发放土地证导致的损失,到底应当由谁来埋单?既是以“玩忽职守罪”来论处,相信当地检察机关是就事论事,认定出自何耘韬笔下的“同意”,是违规且涉嫌犯罪的,说明当地检察机关是在秉公断案。然而如今,“奉命者”既已脱罪,此事的罪责到底应当由谁来认领?据《信息时报》昨天报道,何耘韬放出后,曾被交代不得与媒体联系,显见一些真相公众尚不得而知。如果,导致罪责的决策者无法入罪,仅止满足于实现何耘韬个人的所谓“正义”,这样“皆大欢喜”的结果,将是对有罪决策的一种变相鼓励。

其次,“顶不住压力”能够成为脱罪的真实理由吗?这倒不是说何耘韬不应该被放出来,而是说在真正的责任主体没有明确的前提下,放人的理由有点弱了。在政府系统,哪一个错误的决策及其执行,不曾遇到过压力?究竟出现了什么样的压力,导致何耘韬在抗争了数次在招商引资中违法减免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后,最终不得不屈服,签下了那个让他良心不安、认罪不甘的“同意”二字?很遗憾,到目前为止,各方都没有给出具体的“压力”是指什么,以及来自何方。如果,在今后的类似事件中,人人皆以受到压力为由免责,岂不是任何错误的决策或执行,都可以无人认领责任了?

根据报道,何耘韬被放出来后,并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导致违规操作土地证发放的决策者还存在,“抗争马上‘死’,服从慢慢‘死’”的潜规则还存在,依法行政与人治秩序的矛盾还存在,让何耘韬个人获得“胜利”的执法究竟还有多大意义?在一切没有任何改变的工作环境中,何耘韬以及类何耘韬们还能继续坚守他们的良知和原则吗?

何耘韬“官复原职”了,但后续处理、社会理性不能就此止步。(鲍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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