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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所有中级法院都可审理涉外官司

    日期:2007-07-16     作者:蒋德    阅读:1,691次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江苏省泰州、淮安、宿迁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至此,江苏省13个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拥有了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这对促进当地外向型经济发展、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和影响力将产生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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