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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谁为“服刑人员监狱内贩毒”开了“绿灯”?

来源:四川新闻网     日期:2011-11-18         阅读:3,340次

记者通过查阅多份判决书获悉,河南洛阳监狱两名服刑人员郝身党、宋学法,服刑期间在监狱内贩毒、吸毒,并能与外界毒贩“商定”购买毒品价格。而据知情人称,为犯人传递毒品的狱警王景万,在案发时被拘留,但后来未得到处理。(据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身在牢狱之内的服刑犯人,尽管已经失去了人生自由,但其凭借着狱警为其开的“绿灯”,居然在狱中依然能干着贩毒、吸毒等违法乱纪的勾当,甚至,相关狱警竟也成为了帮其传递毒品的“中间人”,如此问题,赤裸裸地暴露出相关狱警的不作为乃至乱作为,同时,也反映出相关监狱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严理的“漏洞”。

有了狱警为其充当“保护伞”,甚至成为其“帮凶”,服刑人员在监狱内继续违法犯罪,这显然是对法律尊严的极大亵渎。面对如此恶性问题,不仅相关狱警应当接受法律的严惩,而且,相关监狱的领导,也必须要受到严肃问责。然而,令公众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在如此问题败露后,相关狱警居然能够逍遥法外。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不免要问,这位狱警究竟有着怎样坚实的“后台”?

当下,在绝大多数人民警察用他们的牺牲与奉献,为公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百姓的平安祥和“保驾护航”时,也有少数警察的所作所为,早已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比如,有些警察在利益的诱惑面前,早已迷失了自我,他们不仅不为百姓守护公道正义,甚至与黑恶势力狼狈为奸,作恶多端,而河南洛阳监狱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无疑就是最为生动的例证。

当狱警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大开“绿灯”,甚至成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的帮凶时,这样的人民警察,又怎能为百姓守护公平正义呢?又怎能为公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如此为所欲为的狱警,必须要让其绳之以法,可是,相关狱警却为何能逍遥法外?而到底是谁在袒护纵容这位狱警呢?……这样的疑问,亟待河南省公安部门对问题展开深挖细究!(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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