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9日、20日全天,市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曹志龙律师、委员吴冬律师赴四川省成都市,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四川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成都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新常态投融资模式创新法律业务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本次业务研讨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张庆主任等多位律师,与全国各地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新常态下投融资模式创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新三板和众筹业务”、“PPP、P2P及其他新型投融资业务”、“股权转让与股东资格纠纷”等几个主题进行探讨及发言。
会上,吴冬律师就“涉及进场交易的公司小股东优先购买权案例研讨——通过案例分析现有立法及司法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并荣获“新常态投融资模式创新法律业务研讨会”论文三等奖。
曹志龙律师代表上海律协公司与商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为本次研讨会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精彩点评:“公司法的公法与私法的特点”、“公司法专业化发展: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交叉的发展”、“律师不仅是公司法业务的践行者、批判者、更是研究者、建设者”,并获得了与会专家律师的高度认可。